永仁縣紀委通過創新監督方式,強化紀檢監察干部的自我監督,嚴防“燈下黑”。
開展談心,“常”提醒。該縣將工作約談、警示約談和界誡勉約談相結合,對發現政治思想、履行職責、工作作風、勤政廉政、選人用人等方面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約談,警示誡勉,同時實行家訪制度,及時了解掌握紀檢干部的思想動態,將監督觸角延伸到八小時之外。
拓寬渠道,“聽”意見。將自我監督與黨內監督、社會監督和群眾個監督結合起來,主動走出去,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每年至少聽取一次各鄉鎮及縣級各部門對紀檢監察干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和廉潔自律放面的意見建議,及時發現問題。
建立制度,“促”報告。建立干部監督工作報告制度,要求各鄉鎮紀委書記、縣直部門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在每年11月10日前向縣紀委組織宣傳部報送落實干部監督管理主體責任情況報告。
專項檢查,“強”監督。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采取問卷調查、明察暗訪、回訪等形式,全面了解紀檢干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生活作風和廉潔自律方面的情況,并對紀檢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情況進行重點抽查。
嚴格審查,“零”容忍。對反映紀檢干部問題的信訪舉報,根據反映問題的性質和情節輕重,采取談話、函詢、責成說明問題、初核方式,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對紀檢干部出現的違法違紀問題,一律嚴肅處理。(胡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