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縣紀委監察委掛牌成立以來,首次探索開展派駐紀檢組對派駐單位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7年度考核結果前期廉政審查,切實發揮好派駐“探頭”作用,著力提升派駐全覆蓋后的監督實效。
前置化提監督效能。為大力促進派駐紀檢組監督效能,全縣170余個責任單位部門個人年度考核結果由原來的直接發送給組織人事主管部門轉變為先由派駐紀檢組審核,各單位將機關、事業工作人員個人年度評先評優考核定格結果發送給派駐紀檢組進行前期審查,派駐紀檢組“初審”通過再上報組織人事主管部門進行“終審”。
規范化促統一管理。根據《施甸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辦法(試行)》《施甸縣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廉政度”考核辦法(試行)》《施甸縣經濟社會發展責任制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等相關規定,各派駐紀檢組將個人年度考核評先評優結果對照其平時表現、是否受過黨政紀處分等情況進行嚴格審查,規范審查內容與流程,以促全縣統一管理。
歸口化落實“派駐”權威。為大力提升工作實效,施甸縣紀委提出派駐紀檢組前期審查的監督方法,不讓派駐紀檢組職能職責“架空”,原先由組織人事主管部門直接審核個人年度考評定格結果的工作量較大,為避免出現“一對多”的審查不力、審查交叉,2018年開始實行統一由派駐紀檢組“初審試水”,切實發揮好“派”的優勢與“駐”的權威。
陽光化提升公信力。全縣16個派駐紀檢組將秉公執行,不走“關系網”,不開“人情門”,結合“德、能、勤、績、廉”考核材料認真核實,堅持所有操作、全部流程陽光透明,對責任單位部門個人年度考核定格結果負責,提升派駐紀檢組監督公信力,下一步將制定相關制度規范派駐紀檢組監督職權,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胡東湦 潘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