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江縣進一步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落細,深入開展村務監督委員會考核工作,激活“神經末梢”,督促村務監督委員會履職盡責,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健全組織,強化監督力量。縣鄉紀委加強對村務監督委員會換屆工作的指導,嚴把村監委班子人選關,立足選優配強村監委班子,助推履職監督,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進一步完善村級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加強村級民主管理和監督,對從源頭上遏制村民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奠定組織基礎。
落實制度,制定考核辦法。縣紀委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村務監督委員會的指導意見》、臨滄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實施意見》,結合雙江縣《關于進一步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的實施意見》,切實加強基層黨風廉政機制建設;制定出臺《雙江自治縣村務監督委員會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并在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中貫徹執行,以制度形式細化了考核對象、考核內容、考核方式、考核結果運用和獎懲措施,進一步明確村監委要接受黨員、干部和群眾的監督,為推動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提供制度保障。
成果運用,落實基本保障。進一步明確各鄉鎮黨委主體責任,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細化考核實施方案,組織對村務監督委員會班子及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的考核工作;縣財政每年安排13萬元用于對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的年終績效可考核。對評定為“不稱職”的不予發放,資金來源納入縣級財政年度預算列支。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考核“不稱職”或者連續兩年為“基本稱職”的,由鄉(鎮)黨委、紀委對其進行誡勉談話,責令限期整改;對屆期內考核兩年“不稱職”的,責令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辭職,并不得確定為下屆村“三委”候選人。(彭明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