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溪市紀委監委對近期查處的7起“四風”典型問題進行通報。
1.玉溪市交通監理咨詢有限責任公司違規公款吃喝、購買發放香煙土特產、發放慰問金問題。2014年至2016年,玉溪市交通監理咨詢有限公司違規公款購買425條香煙用于業務接待及發放職工節日慰問,共計8.58萬元;列支報銷違規宴請施工方及職工家屬費用,共計28.15萬元;以節日慰問為名,違規發放職工節日慰問金,共計14.58萬元。市交通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經理高志河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12月,高志河還因違規兼職取酬問題,受到政務撤職處分,違紀款已退繳。
2.玉溪建筑設計院違規報銷個人費用問題。2017年10月至12月期間,玉溪建筑設計院違規公款報銷本單位2名職工應由個人承擔的旅游費用、娛樂消費共計1.56萬元。原院長李躍因違規審批上述費用,2018年11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退繳。
3.玉溪市紅塔區大營街街道郭井社區違規組織公款出國旅游問題。2015年10月,紅塔區郭井社區分兩批組織32名社區居委會(居民小組)干部赴泰國旅游,產生的費用15.3萬元用以發放社區居委會(居民小組)干部誤工費和值班補貼名義套取的社區集體資金支付。社區黨總支原書記郭瑞華還因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18年8月,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8年10月,黨總支副書記白麗華,黨總支委員、監委會主任白光祥,黨總支委員、居委會委員白家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退繳。
4.澄江縣國有撫仙湖林場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組織公款聚餐、違規購買贈送土特產問題。2013年2月至12月期間,澄江縣撫仙湖林場違規發放春節慰問金、護林防火目標責任獎、中秋節慰問金合計13.9萬元;違規用公款組織林場全體職工聚餐,支付聚餐費用1.04萬元;違規用公款3918元購買藕粉,贈送外縣林業系統聯系工作人員。2018年10月,原場長羅正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澄江縣路政管理大隊職工楊開兵公車私用問題。2018年8月12日,楊開兵私自駕駛本單位公車攜朋友外出到昆明辦私事。2018年11月,楊開兵受到政務記過處分。
6.新平縣政府辦公室違規公款旅游問題。2015年1月19日至25日,新平縣政府辦公室一行9人以文秘人員能力素質提升培訓和考察園林城市建設的名義,先后到北海市潿洲島、桂林市象山公園、陽朔縣西街、荔浦縣銀子巖等地旅游,用公款報銷旅游費用5.22萬元。2018年8月,新平縣政府辦原副主任普順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已退繳。
7.新平縣水利勘測設計隊、馬鞍山水庫工程建設管理局違規發放津貼補貼問題。2014年8月至2016年11月,新平縣水利勘測設計隊向參與工程設計的相關人員發放項目前期推進獎51.15萬元。2013年1月至2017年2月,馬鞍山水庫工程建設管理局超標準、超范圍、重復發放補貼17.51萬元。縣水利勘測設計隊隊長、馬鞍山水庫工程建設管理局局長楊順云個人違規領取津貼補貼3.66萬元。2018年9月,楊順云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退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