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無視上下班考勤制度,工作中缺乏自覺性、主動性,自我約束不夠,在干部職工中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今后我將堅決改正,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隴把鎮副科級干部皮竇旺在檢討書中這樣寫道。
經查,皮竇旺在2017年1月至9月期間,違反上下班紀律制度,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26.5天。2018年12月18日,經隴川縣監察委員會研究,報隴川縣委員會批準,決定給予皮竇旺記大過政務處分。
【執紀者說】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加強紀律教育,強化紀律執行,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處于領導崗位的黨員干部,無視紀律要求,不知止、不收斂,紀律散漫,無故缺勤或曠工,不但未盡到本身工作職責,影響單位整體工作布局,而且還嚴重挫傷了其他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必須受到嚴肅處理。單位黨委(組)對內部存在的紀律松懈問題,必須擔起主體責任,把嚴肅工作紀律、規范工作秩序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強化干部隊伍的日常管理,從嚴抓好干部隊伍的紀律作風建設,營造風清氣正、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隴川縣紀委監委 王萬雷 羅秋菊 尹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