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一名黨員、一名會計,沒有嚴格要求自己,沒有把握住政策底線,沒有做好群眾的工作,明知道楊家寨收回低保再次分配是違反政策規定的,我沒有反對,采取默認的方式導致低保再次被私分,造成了反面影響,我愿意接受組織的處罰?!币札埌没诘卣f道。
經查,尹以龍在擔任盈江縣新城鄉新龍村楊家寨村民小組會計期間,違反工作紀律,同意群眾會議提出平分低保的建議,致使13920元人民幣低保資金被違規分配,案發后違規分配資金被整改歸位。經盈江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尹以龍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將低保金再次進行分配,看似“公平”,實則是對困難群眾的不公平。尹以龍作為一名黨員,無視黨紀法規,無視群眾利益,平均分配低保金,嚴重侵害了困難群眾的利益,造成了不良影響。各級黨員干部要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首位,當好群眾的“貼心人”,護好群眾“奶酪”,絕不讓“蛀蟲”啃食群眾切身利益。(盈江縣紀委監委 左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