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深深地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這些都是黨性和原則不強的表現。”“沒有正確履行低保政策,侵害了困難群眾的利益。”“會堅持學習黨的政策和方針,努力補足自己的缺點……”這是芒市軒崗鄉芹菜塘村委會下團坡村民小組4名違紀村干部檢討書中的一個片段。
經查,2014至2016年,芒市軒崗鄉芹菜塘村委會下團坡村民小組黨支部書記馮恩剛,副組長黃邦國、段會芹,監督員陳國先4人,違反工作紀律,在農村低保評定過程中,對群眾會議提出全體村民抽號輪流享受低保的建議持默許態度,致使25.9698萬元人民幣低保資金被違規分配。經軒崗鄉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馮恩剛、黃邦國、段會芹、陳國先4名同志黨內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低保金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年老病殘等最困難群眾的“救命錢”。農村基層干部身處脫貧攻堅的第一線,是黨和政府各項惠民政策的直接實施者,如果不正確履職,侵害的將是群眾的切身利益。本案中的4名村組干部,在政策面前“老好人”,不敢堅持原則,不敢對啃食低保“奶酪”的行為說不,聽之任之,導致低保金未落到實處,理應受到追究。(芒市紀委監委 萬岳團坐 李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