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滄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
1.永德縣原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崇崗鄉黨委書記段春柳對安居房建設監管不到位問題。2016年9月至2018年6月,段春柳作為崇崗鄉黨委書記,在崇崗鄉大落水村36戶農戶安居房建設過程中,履行職責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監管不到位,發生36戶安居房建設停工一年多和部分農戶房屋漏雨、漏風等問題,未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2018年7月,段春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鳳慶縣勐佑鎮社會保障服務中心民政員李紹林長期滯留優撫對象臨時生活補助金問題。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李紹林未按文件要求發放優撫對象臨時生活補助金,導致11名優撫對象臨時生活補助金1.15萬元一直滯留在勐佑鎮特設賬戶,直到2018年4月優撫對象反映該問題,紀檢監察機關介入調查后才發放到位,資金滯留長達22個月。2018年8月,李紹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云縣茂蘭鎮忙卓村村委會副主任字學德協調群眾用電不力并借機謀利問題。2016年3月至4月,字學德在協調落實群眾安居房生活用電過程中,未及時幫助解決群眾反映的實際困難,反而利用職務便利將電線接至自家簡易房用于照明。2018年8月,字學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滄源自治縣勐角鄉脫貧攻堅政策落實及集體“三資”公開工作弄虛作假問題。2018年第一季度,勐角鄉芒公村、勐卡村、翁丁村未按要求在各活動場所公開欄粘貼脫貧攻堅政策落實及集體“三資”公示內容,采取變換拍照角度的方式以村委會公開欄代替其他活動場所公示圖片,并將不實圖片上傳至監管平臺,弄虛作假。2018年5月,勐角鄉紀委書記劉銀平受到誡勉、通報的問責;2018年6月,芒公村黨支部副書記、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陳志雄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芒公村黨支部書記陳昆、勐卡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刀光祥、翁丁村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楊振江受到通報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