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能把握和吃透政策,12個村民小組,有11個出現回收低保資金進行‘二次分配’的問題,真是讓人‘愕然惋惜’。”回憶當初查辦軒崗鄉筠竹園村委會11個村民小組違紀案件時的點滴,辦案人員感慨萬千。
經查,2014至2016年,芒市軒崗鄉筠竹園村委會11個村民小組回收低保金167.1686萬元進行二次分配;2017年2個村民小組回收低保金49516元擬進行分配,被鄉紀委及時制止。
經軒崗鄉黨委會研究,決定給予軒崗鄉筠竹園村委會11個村民小組22名相關干部黨內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本案中的22名村組干部,有黨支部書記、小組長、副組長,甚至還有村務監督員。他們本應是人民群眾信賴的“好同志”“貼心人”,卻在執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過程中“跑偏”,啃食了群眾的“獲得感”。基層黨員干部是黨和政府聯系群眾最直接的橋梁和紐帶,是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的貫徹者和執行者。只有不斷提高黨的基本理論、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才能不斷提升政治素養,永葆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芒市紀委監委 李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