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村干部和共產黨員,理想信念弱化,紀律意識淡薄,我的行為嚴重影響了黨員干部在群眾心中的形象……”韋祥培對自己耍的“小聰明”后悔不已。
經查,2006年,時任法斗鄉小灣村委會副主任的韋祥培,利用職務便利,私自上報伙某為城鎮低保戶、孤兒,并在2006年下半年至2012年底期間私下使用自己及他人名字領取伙某的城鎮低保金和孤兒補助26291.14元,未將所領取資金給伙某及其家屬。調查中發現,韋祥培還存在私下領取胡某義務兵家屬優待金1444元的問題。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該鄉黨委會議討論,報縣紀委監委審議后,2018年11月6日,韋祥培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執紀者說】
村干部是人民群眾最直接的、最近距離的服務人員,他們的所作所為不僅關乎人民群眾福利,更是檢驗黨員干部思想道德素質的一面鏡子。本案中的村干部廉潔防線崩塌,對人民群眾利益動起歪腦筋,落得權利、名義一敗涂地的下場。此等昧良心、膽大包天的行為,實為咎由自取。廣大黨員干部應引以為戒,真正做到為人民服務。(熊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