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這件事做得天衣無縫,萬萬沒有料到還是被你們發現了,紀檢干部都是火眼金晴,我徹底服了。”這是洱源縣西山鄉團結村委會中村小組扶貧互助社理事會秘書長兼會計王全斌在坦白違紀問題前說的話,在鐵證如山的事實面前,心存僥幸、自認高明的他終于放棄了抵抗,如實供述了自己的違紀事實。
經查,2017年1月至5月,王全斌在擔任團結村中村小組扶貧互助社秘書長兼會計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沒有辦理借款手續和提交借款相關材料的情況下,冒用村民王全斌、王六蘋、字澤鳳3戶名義,以種植和養殖為由分10次將中村小組扶貧互助社的10.9萬元資金全部支取完畢,用于自家購買1輛東風4108貨車,導致互助社的其他社員不能借貸互助社資金,嚴重侵害了互助社其他社員的利益。2017年11月26日,西山鄉黨委給予王全斌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西山鄉團結村委會中村小組扶貧互助社也將其除名。
【執紀者說】
扶貧互助資金是專門用于解決貧困群眾臨時性、緊急性生產生活需要的國家財政資金,而不是專供個人獨享的“無息貸款”,任何膽敢對此動歪腦筋的人,終將會受到嚴懲。此案再次警示我們:農村基層“蠅貪”“蟻腐”不容忽視,需要持續關注和重點查處。(洱源縣紀委監委 劉潤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