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貪欲之心作怪,我動了私心,利用職務便利謀取錢財,淪落到今天這樣的地步,是我咎由自取。我愧對親人,毀了自己,也毀了家人,希望大家以我為鑒,不要重蹈我的覆轍。”在庭審現場,追悔莫及的王子紅道出了自己的心聲。
經查,2017年2月至2017年4月,王子紅在擔任硯山縣盤龍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主持鄉林業站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丈量林地面積過程中,兩次向他人索要人民幣共計7萬元。硯山縣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王子紅有期徒刑1年,并處罰金10萬元。近日,盤龍彝族鄉人民政府給予王子紅開除公職處分。
【執紀者說】
“貪如火,不遏則燎原;欲如水,不遏則滔天。”損害他人利益的不義之財必將受到黨紀國法的嚴厲制裁。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強化對重要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監督和管理,堅持教育、制度、監督齊抓共管,有效防范利用職務便利損害集體利益、謀取私利的問題。(李正廈 周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