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村小組會計,應該遵守財會制度,為村民理好財守好家,但我在發現其他村干部侵占集體資金的時候,不但沒有制止,還與他們一起侵占,我不應該啊,請組織原諒我……”這是巖膽叫面對組織談話悔恨地說。
經查,布朗山鄉勐昂村委會新南東村小組巖膽叫在擔任村小組會計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私自截留村小組土地租金2萬元據為己有。勐??h監察委給予巖膽叫批評教育處理,并責令退賠非法侵占的集體資金2萬元。
【執紀者說】
巖膽叫作為村小組會計,本應該時時處處遵守財務紀律和規章制度,為村民理好財,并對其他村干部的違規行為予以堅決制止。巖膽叫不但不站出來及時制止其他村干部的不良行為,反而同流合污,把“黑手”也伸向本該屬于群眾的集體利益,他的行為雖未構成犯罪,但為群眾不齒,希望廣大基層干部引以為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汪體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