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戶家屬有公職人員,怎么會是農村危房改造指標預補助對象?是有人故意隱瞞情況優親厚友,還是有關人員在審核過程中沒有認真履職?”2018年8月,省審計廳在審計富寧縣者桑鄉易地搬遷安置項目時,發現農村危房改造指標預補助對象中,有7戶家屬有公職人員,隨即將有關問題移送省紀委。
經查,2015年12月至2017年8月,者桑鄉人民政府實施德上新村易地搬遷安置點建設工作中,在隨遷戶報名階段工作審核把關不嚴,只從報名人員的農村戶口薄上進行審核,未能及時發現何海燕、蒙安國等7戶家屬中有公職人員,將這7戶列為德上新村2016年農村危房改造指標預補助對象。直至2017年3月者桑鄉政府組織對德上新村易地搬遷安置點隨遷戶身份進行復查時才發現以上7戶隨遷戶家屬中有公職人員的情況,及時停發了戶均1.5萬元的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款,并將這7戶隨遷戶調出國家易地搬遷范圍。
時任者桑鄉政府分管項目的副鄉長楊貞,在易地搬遷安置隨遷戶報名審核工作中把關不嚴,致使10.5萬元農村危房改造補助款余留在賬上,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根據《云南省加強作風建設問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楊貞同志談話誡勉的問責。
“作為分管領導,我深刻反思,審核不細致,調查不深入,導致失職……”。事后,楊貞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執紀者說】
把關不嚴就是放任縱容,農村危房改造補助事關農民切身利益,任何時候都馬虎大意不得。如果底數不清、識別對象不準,該幫的沒幫,不該幫的幫了,就會造成補助資源浪費,引起群眾不滿。各級黨委和相關部門要嚴字當頭,常抓不懈,久久為功,鍛造過硬作風,狠抓工作落實,不讓責任“空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把紀律挺在前面,加大問責力度,動輒則咎,抓早抓小,堅決清除作風積弊,把好作風立起來,為落實黨的好政策提供堅強保障。(陳建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