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村干部、共產黨員,在處理村集體事務時,沒有做到以集體利益為重,而是為自己謀取私利,我的行為嚴重影響了黨員在群眾心中的形象……”面對組織的處理決定,刀吞臘表示接受組織的處分,今后將會嚴格要求自己,遵紀守法。
經查,2015年,時任瑞麗市勐卯鎮東一村民小組組長的刀吞臘,利用職務便利,在收受趙某某給予的好處費人民幣10萬元后,為趙某某承攬東一村民小組擋土墻工程提供幫助;后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其又主動向趙某某2次索要好處費共計30萬元。綜上,刀吞臘共收受趙某某給予的好處費40萬元人民幣。其中,刀吞臘以趙某某名義分給東一村民小組黨支部書記老三、副組長貴興各5萬元人民幣。
刀吞臘、老三、貴興身為中共黨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嚴重敗壞黨的形象,其行為構成嚴重違紀。2018年9月12日,經瑞麗市紀委常委會審議,決定給予其三人開除黨籍處分。
【執紀者說】
農村干部是黨和國家聯系農民群眾最直接的橋梁,他們的工作如何、作風如何將直接影響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更影響著黨在百姓心中的形象。本案中的三名村干部,不但不認真履行群眾賦予的職責,為群眾謀福利,反而利用手中的權力謀取私利,最終受到處理,警醒廣大黨員干部:堅守法紀底線,牢記使命初心,才不會被權力這把“雙刃劍”傷到自己。(瑞麗市紀委監委 陳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