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深刻的認識到,這次犯下的嚴重錯誤不僅是恥辱,更是辜負了組織、領導、干部職工對我的信任和關心。若不是組織及時發現、及時提醒,并要求自己深刻反省,而由著我繼續放縱和發展,那么后果是極其嚴重的,甚至都無法想象將來屢犯錯誤會給黨校工作帶來怎樣的嚴重后果…”雙江縣委黨校常務副校長楊兆祥在個人檢討書上寫到。
經查,2010年至2016年,楊兆祥同志作為單位主要負責人,沒有認真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違規向干部職工發放加班費、節日慰問、股室慰問金等76100元。2018年7月,楊兆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資金予以收繳,縣紀委對縣委黨校分管財務領導、財務人員進行談話提醒。
【執紀者說】
享受正常福利是每位干部職工的合法權益,在遵守相關規定的前提下,發放津補貼或福利本無可厚非。然而,一些單位部門和黨員領導干部,為了一己私利,突破紀律底線,違規發放各類津補貼等,助長了不正之風,損害了社會的公平性,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身為黨員領導干部,更要慎權慎獨、修德守紀,不觸碰紀律紅線,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成為遵規守紀的示范者、帶動者。(秦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