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為村委會主任,違規用他人名義申報領取項目補助資金,辜負了組織多年來對我的培養和群眾對我的信任,自己違紀還侵害了鄉親們的利益,真是又羞又愧……”梁河縣曩宋鄉馬茂村村委會主任周德忠接到違紀處分決定時追悔莫及地說道。
經查,2011年至2012年,周德忠在擔任曩宋鄉馬茂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沒有建蓋房屋的情況下,以周某名義騙取危房改造拆除重建補助資金10000元人民幣,并用于個人生活開支,其行為已構成違紀。2018年6月25日曩宋鄉紀委決定給予周德忠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執紀者說】
農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補助資金本是貧困群眾的“救命錢”,但村主任周德忠卻玩起了“偷梁換柱”的把戲,在群眾“奶酪”上動心思,不僅逾越了紀律底線,還透支了群眾信任,最終受到了嚴肅處理。扶貧政策精準落實,關乎人民群眾福祉,只有堅持“老虎”露頭就打,“蒼蠅”亂飛就拍,對膽敢動扶貧項目、資金“奶酪”的腐敗問題嚴查快辦、嚴懲不貸,以監督執紀問責實效回應群眾關切,才能為打贏脫貧攻堅提供強有力的紀律保障。(孫麗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