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特別難過,因為我對不起組織……”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時袁會中懊悔的說道。
經查,2015年,景洪市環境衛生管理站站長袁會中,在受委托負責該市住建局融資租賃環衛、綠化機械設備項目中,利用甲方代表的便利條件,接受某公司業務經理藍某某的請托,幫助與該公司合作的某公司順利中標。在此過程中,袁會中與藍某某商定好處費50萬元,截止2018年案發時,袁會中已收受藍某某賄送的款物合計人民幣12.5萬元。2018年6月20日,景洪市紀委、監委報市委常委會批準,給予袁會中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的問題線索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執紀者說】
身為黨員干部不敬畏權力,自警、自律缺失,面對利誘毫無定力、更無拒絕,甘被“利”字牽著走,身陷囹圄終自悔。廉潔自律是黨員干部必備的基本條件,黨員干部要始終做到艱苦樸素、勤儉節約,敬畏權力、管好權力、慎用權力,不為權所威、不為利所動、一心為群眾,始終保持拒腐蝕、永不沾的政治本色。(景洪市紀委、監委 李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