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溪市紀委、監委通報曝光了4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典型問題,分別是:
1.新平縣農業局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長田旺海利用工作便利優親厚友問題。2017年5月,田旺海在負責實施建興鄉挖窖村省級中低產田改造以獎代補資金項目過程中,對施工方明顯超范圍、超標準改造其父親名下地塊未加制止,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5月,田旺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元江縣扶貧辦原副主任李世代在扶貧產業項目推進中玩忽職守、履職不到位問題。2014年至2017年9月,李世代在審核撥付北澤村水桶壩400畝柑桔扶貧產業項目苗木補助、產業配套設施工程款中履職不到位,明知項目實際受益人與批準實施方案受益人發生變更,不符合扶持條件的情況下,仍然審核同意撥付該項目扶貧補助資金,致使400畝柑桔扶貧產業項目補助資金被非扶貧對象享受。2018年3月,李世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
3.元江縣龍潭鄉黨委委員、副鄉長李榮在扶貧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7年6月至2018年2月,李榮在擔任龍潭鄉水可莫村委會期吉下寨貧困對象動態管理工作組組長期間,未正確履行職責,未按規定程序要求開展黨員評議和戶主評議,致使未參加戶主評議的部分群眾上訪,造成不良影響,李榮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7月,李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紅塔區部分街道履行脫貧攻堅責任不力,城市低保動態管理執行不到位、低保對象識別不精準問題。2017年9月至11月,玉帶街道武裝部部長張國瑞、北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吳永斌、鳳凰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馬瑜霏、玉興街道辦事處副主任雷玉紅、李棋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史忠明等5人,在紅塔區低保問題專項清理行動中,履行職責不力,對分管范圍政策把關不嚴,執行城市低保動態管理規定不到位,致使低保對象識別不精準,出現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2018年3月,張國瑞、吳永斌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馬瑜霏、雷玉紅分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史忠明受到通報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