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工作人員購買工作服,是想改善執法人員形象,加上工程隊老板也沒反對,我就稀里糊涂這樣做了。現在通過紀委的教育,讓我明白了身為國家公職人員,一名黨員干部,應該時時處處遵章守紀,現在我很后悔,我接受組織對我的處分。”勐海縣打洛鎮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負責人趙金和在面對組織談話時后悔地說。
經查,2018年3月,勐海縣打洛鎮村鎮規劃建設服務中心負責人趙金和,以工作人員制服費緊缺的名義,向承包危房改造項目的工程隊老板索要贊助費10000元,用于給職工購買工作制服,違反了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影響。2018年6月9日,勐海縣紀委給予趙金和黨內警告處分,并收繳違紀款10000元。
【執紀者說】
守紀律、講規矩是對各級領導干部的要求。身為單位負責人,更要時時將廉政紀律放在心上,落實在行動上。以工作人員制服費緊缺的名義,向承包危房改造項目的工程隊老板索要贊助費,用于給職工購買工作制服,絞盡腦汁,窮盡辦法,巧立名目到處“拔毛”,制作所謂的“形象”服裝,這種偏頗的做法,已經違背了制服的初衷。廣大黨員干部要從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帶頭遵紀守法,講規矩守紀律,莫等深陷泥潭后,才說“我后悔!”(勐海縣紀委、監委 何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