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理州紀委州監委通報了6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洱源縣茈碧湖鎮原黨委副書記浦禮輝虛報套取扶貧資金等問題。浦禮輝任洱源縣團委副書記兼洱源縣煉鐵鄉政府掛職副鄉長期間,在實施煉鐵鄉翠屏村“千村扶貧開發 百村整體推進”工程項目過程中,采取重名、假名、冒名及多報少支等方式虛報套取項目資金208948元,將其中99736元占為己有;在擔任洱源縣團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以列支2014年度團委工青婦工作經費名義撥付給煉鐵鄉35000元,并通過煉鐵鄉村級會計委托管理中心將其中的31652元撥給翠屏村委會,用于補兌煉鐵鄉翠屏村“千村扶貧開發百村整體推進”工程項目過程中被其侵吞的扶貧資金。2017年9月,洱源縣紀委給予浦禮輝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巍山縣五印鄉新民村原村委會主任張濤等4人套取扶貧安居工程項目資金問題。2013年5月,時任新民村委會主任張濤、副主任兼文書字和、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張家春、計生宣傳員兼報賬員羅進和,在協助政府部門實施2013年扶貧安居工程項目過程中,以家屬名義違規申報項目補助資金,各自分別套取了10000元的扶貧安居工程項目補助款。2017年12月,巍山縣紀委給予字和、張家春、羅進和開除黨籍處分;五印鄉黨委對張濤予以除名處理。
3.永平縣龍街鎮安吉村上玉村民小組原組長楊洪華違規向群眾收取費用等問題。2013年至2016年,楊洪華任上玉村民小組組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負責發放墻體粉刷補助資金的職務便利,截留侵占3戶未實施墻體粉刷項目農戶補助資金1200元;違反群眾紀律,在協助村委會評定低保工作中,以代低保戶辦理低保銀行儲蓄卡為由,向8戶低保戶索要手續費1010元。2017年9月,永平縣紀委給予楊洪華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4.云龍縣苗尾鄉天燈村原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陳會昌貪污安居房改造資金等問題。陳會昌任苗尾鄉天燈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貪污農戶安居房改造資金90000元,私分公路協調資金10000元。2017年11月,苗尾鄉黨委給予陳會昌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南澗縣擁翠鄉安立村對鍋一組組長李洪高、李紹基違規分配使用低保金問題。2010年至2016年,李洪高任擁翠鄉安立村委會對鍋一組組長期間,違規收取10戶低保戶低保金和克扣4戶困難戶2010年春節慰問金合計79946元,并將該筆資金重新分配給42戶農戶和用于村集體支出,其個人侵吞2145元。2016年5月,李紹基擔任擁翠鄉安立村委會對鍋一組組長后,違規收取9戶低保戶的低保金53970元,重新分配給41戶農戶和用于村集體支出。2017年9月,擁翠鄉黨委給予李洪高留黨察看一年處分,給予李紹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發放的低保金予以清退。
6.彌渡縣密祉鎮蓮峰村原黨總支書記李云等人貪污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資金問題。2011年5月至2012年2月,時任蓮峰村黨總支書記的李云伙同村委會主任黃國光、村黨總支副書記李金華、村委會副主任歐陽壽庭,利用職務便利,以公益建設為由,違規向享受農村危房改造項目補助的10戶農戶收取現金,共計38000元,其中34000元被四人以發放過節補助形式私分,每人分得8500元,另外4000元用于吃喝、接待等支出。2017年9月,彌渡縣紀委給予李云、黃國光、李金華、歐陽壽庭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