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滄市紀委、監委通報了3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耿馬自治縣大興鄉龔家寨村原黨總支書記李傳新、村委會主任李國芬違規重復享受國家建房補助資金問題。耿馬自治縣實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過程中,時任大興鄉龔家寨村黨總支書記李傳新、村委會主任李國芬利用職務之便,在2012年已享受農危改1.5萬元補助金的情況下,2013年2月李傳新使用妻子龔木珍戶頭違規重復享受國家農危改補助金3.7萬元、李國芬使用李傳升戶頭違規重復享受國家農危改補助金1.5萬元。2017年11月,李傳新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李國芬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享受的農危改補助資金全部收繳財政。
滄源自治縣勐來鄉勐來村村務監督委員會委員趙尼那侵占集體資金問題。2007年1月至2016年5月,趙尼那在擔任勐來鄉勐來村六組組長期間,集體財務混亂,將集體資金22754元用于自家生活開支。2015年4月,趙尼那在沒有得到村委會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將位于六組的8間村集體烤煙房以8000元每間的價格賣給本組村民李艾嘎特、衛艾門,并將收取的預付款9000元用于自家生活開支。2017年11月,趙尼那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所占用集體資金全部退繳。
雙江自治縣勐庫鎮公弄村小戶賽外寨一組副組長羅文榮侵占低保金問題。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羅文榮利用職務便利,違規保管本組低保戶(羅扎兒戶、張啊三戶)低保存折,先后兩次私自取出低保金共計11490元,用于個人日常生活開支。2017年12月,羅文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