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1988年畢業后參加工作,通過組織的精心培養,一步一步走上領導崗位,成了‘一把手’后,放松了對黨紀法規的學習,在工作中觸犯了法律,如今追悔莫及,我告誡仍在領導崗位工作的同志們,要多學法,不犯罪,我的教訓很深刻,大家要以我為鑒。”文山市供銷社原主任羅啟文在面對執紀審查人員的調查時這樣懺悔道。
2016年6月17日,文山市紀委收到市供銷社原主任羅啟文涉嫌濫用職權的問題線索,迅速安排調查組進行調查。
經查,羅啟文在擔任供銷社主任期間,授意財務人員截留單位收入2770189.19元進行賬外管理,用于招待、發放過節費和補貼等支出。并將公款3000000元出借理財,導致血本無歸。羅啟文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濫用職權涉嫌違法犯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執紀者說】
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牢牢記住自己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任何時候都不能濫用職權,要以對黨和人民的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正確認識和虛心接受來自上級組織、班子成員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加強對廉政建設和法律的學習,“一把手”更要知法、懂法、守法,如果濫用手中權力,危害的不僅僅是一個班子和黨的事業,而且還會讓“一把手”本人淪為“階下囚“,成為人民的罪人。(文山市紀委市監委 李本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