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紀委通報了1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典型問題。
瑞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劉邦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受到書面誡勉問責處理。經查,瑞麗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一干部在受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期內參與單位職工2016年度評優評先工作中仍被評定為“優秀”等次,造成相關薪酬等依然按優秀等次發放長達11個月的嚴重后果。劉邦身為主要責任人,沒有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在單位年度考核過程中,沒有嚴格執行《德宏州行政機關公務員考核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對考核結果沒有認真審核把關,致使違紀人員在年度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等次并產生嚴重后果,在干部群眾中造成了惡劣的影響。2017年10月,經瑞麗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劉邦同志書面誡勉問責處理,并在全市范圍內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