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交投集團黨委下發了《部門協同監督工作規定》,在集團公司內部建立部門協同監督機制,促進黨內監督與其他監督形式的有機結合,形成紀委與監事會等監督部門協同監督的格局,推動公司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加強協同監督是云南交投集團公司黨委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舉措,是貫徹落實《云南省國資委關于省屬企業紀委與監事會等監督部門建立協作配合機制的意見》的具體措施,是內部管控和懲防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項工作的推進,有利于整合企業內部的監督資源,構建紀檢監察、監事會、巡察、審計、財務、組織人事等各監督主體相互協作的配合機制,健全權力運行的制約機制、監督機制和追責機制,形成監督閉環。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為集團公司健康持續快速發展提供堅實的保障。
部門協同監督機制是在集團公司原有的廉政風險預警防控聯席會議制度基礎上逐步完善形成,保留了聯席會議制度的優點,并增加了問題線索(情況)移送制度、辦理結果反饋制度、集中監督檢查的支持配合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形成了各部門、各崗位全覆蓋、同參與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協同監督工作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黨內法規開展,各監督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履職盡責并相互協作配合,發現群眾信訪舉報多、意見大,管理混亂、紀律松弛、工作推進不力等情況的,通過聯席會議通報、函件等方式與其他監督部門交流通報。對發現的問題,需要其他部門協作支持的及時商請協作支持,不屬于本部門職權范圍內的及時移送其他部門辦理,接到協作配合請求和移送辦理問題的部門積極協作配合。2017年,集團公司紀委發出紀律檢查督辦通知書37份、紀律檢查建議書5份,督辦整改問題174個,推動完善了履職待遇和業務支出等一批重要制度,構建了紀檢監察工作服務改革發展的有效路徑。今年上半年,以廉政風險防控聯席會議為載體,公司紀委向機關7個部門發出《廉政風險提醒函》,對監督執紀過程中發現的16個廉政問題和隱患進行風險提示,有效提升了各職能部門監督意識和風險管控能力。(彭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