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發揮派駐“探頭”作用,提高綜合派駐監督效能,駐省住建廳紀檢組堅持將信訪舉報作為獲取信息和問題線索的主渠道、作為重要基礎性工作,著力在深挖細用信訪舉報資源上下功夫,推動主責主業有效落實。
暢通信訪舉報來源渠道。堅持把受理群眾舉報、接待群眾來訪作為落實監督責任的重要途徑,主動挖掘問題線索資源,充分發揮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社會監督和群眾監督的作用。建立信訪舉報方式公開機制,采取在綜合監督單位官方門戶網站設立電子郵箱、公開監督舉報電話、通信地址,在綜合監督單位設置廉政信箱,在綜合監督單位常用電話表中列入紀檢組所有人員聯系電話、在重要事項文件中公布紀檢組監督舉報電話等方式,暢通舉報渠道。將內部、外部審計結果作為獲取問題線索的重要渠道,緊盯綜合監督單位管事、管人、管錢、管物等內設機構,要求審計結果及時報紀檢組備案。要求綜合監督單位機關和下屬單位,收到反映處級及以上干部的信訪舉報件,于3個工作日內將原件直接送紀檢組。建立定期走訪機制,由紀檢組領導負責,定期對綜合監督單位和服務對象開展走訪,面對面傾聽意見建議,廣泛收集對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職工的反映。
抓實問題線索集中管理。結合派駐紀檢組人員少、任務重的實際,制定印發《內設崗位職責和人員分工規定》,定崗、定人、定責,并設置AB角,按照“明確主責,相互配合”的原則,抓實接收、登記、擬辦、督辦和回復五個環節,加強協作管理。按照內勤崗接收轉辦移交件和信箱郵箱信件、全組人員首問負責記錄群眾來訪的方式,做好信訪舉報和群眾來訪的收集工作,確保工作不斷線、不缺位。轉辦移交、信箱郵箱信件、來電來訪登記、監督執紀發現等所有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第一時間移交內勤統一登記、統一管理、統一擬辦,防止多頭辦理、責權不清。內勤崗收到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后,凡是涉及中央或省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的,嚴格保密紀律,送紀檢組組長閱后徑送省紀委信訪室或案件監督管理室;其他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由內勤研提分辦意見、承辦小組研提處置意見,經分管副組長同意后,提交組長辦公會或組務會集體排查研究確定處置方式。在線索辦理中,由內勤建立轉辦、自辦問題線索管理臺賬,履行案件監督管理職責,負責督促辦理和監督檢查,加強過程監督。對實名投訴舉報件,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回復要求,回復材料交內勤登記存檔,確保實名投訴舉報事事有回音,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
確保集體排查研究質量。集體排查研究是規范處置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的關鍵環節,堅持在保證研判質量上下功夫,合理確定處置方式。嚴格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結合反映的具體內容,確定業務范圍內舉報。對反映涉法涉訴、征地拆遷、勞動保障等內容的業務范圍外的信訪舉報件,向主責機關作分流辦理。按照省紀委的授權,對業務范圍內的信訪舉報,綜合反映對象的管理權限、黨內外身份、涉嫌違犯黨紀和職務違法犯罪等信息,進行權限內與權限外區分,權限內的自辦,權限外的向有關紀檢監察機關作上報或移送處理。對需要自辦的問題線索,緊緊抓住“三個時間節點”和“三類人”不放松,做好任務分工。在力量上,向“三類人”傾斜側重,選優配強承辦小組;在內容上,既要“盯違法”更要“盯違紀”;在方式上,注重抓早抓小、快查快結;在處理上,綜合運用“四種形態”,正確把握“樹木”與“森林”的關系。抓好信訪舉報內容的可查性、具體性分析,反映問題內容模糊、不具體、時間久遠、難以查證的,進行談話函詢或作暫存待查處理;反映問題內容具體、時間地點事項明確,屬于實名舉報或多次重復反映的,進行初步核實;反映問題內容和對象已經審查調查,沒有新的線索內容、已被追究黨紀政務責任的作了結處理。
突出綜合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是紀檢監察機關首要職責,也是做好各項工作的重要基礎。把用好信訪投訴舉報分析統計結果,作為突出日常監督檢查重點、發揮“四種形態”防微杜漸功能的重要抓手。每季度匯總收到的信訪舉報,對反映的方式、數量、對象群體、問題類型等進行綜合分析后,及時調整監督檢查重點,指導督促主責單位剖析原因、找準癥結、查缺補漏。每半年統計匯總問題線索辦理結果,對經核實后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找準容易發生問題的重點單位、重點環節、重點對象,及時向綜合監督單位提出工作意見建議,加強黨風廉政風險防控,堵塞監督制約漏洞。每年收集綜合監督單位涉法涉訴問題辦理總結報告,對反映集中的問題和辦理結果進行研判,以問題為導向,適時開展個別提醒談話或集體約談,協助綜合監督單位黨組(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金良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