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宣讀法庭紀律?!睍泦T的聲音把我的思緒拉回了庭審現場。
今天,是自思茅區監察委員會成立以來,辦理的第一起職務犯罪案件開庭的日子,而我,是以監委調查人員的身份來旁聽庭審。
我再一次來到熟悉的區法院第五法庭,在過去的五年里,這兒是我幾乎每周都會來的地方,那時的我立于公訴席上,鏗鏘有力的向法庭宣讀起訴書指控犯罪、出示證據、釋法說理,確保檢察院起訴的每一個案件都能得到法律公平公正的判決。俗話說“臺上一分鐘,臺下十年功”,每個案件背后都有著辦案人員的辛勤付出,或在《抓獲經過》的寥寥數語中,或在起訴書的法律條款里……這里,是我曾經的“戰場”……
從檢察院轉隸到監委后,我先后在第五、七紀檢監察室從事執紀監督、案件調查工作,這不僅是身份的轉變,我的工作方向也從曾經的法律監督、指控犯罪到現在的調查職務違法、犯罪案件,這對于我來說是一個新的挑戰。
隨著審判長宣布開庭的法槌敲響,庭審序幕正式拉開。
“下面請公訴人宣讀起訴書。”
“被告人李某某利用其擔任普洱市某單位出納的職務便利,挪用單位救災款賬戶的公款歸個人使用,情節嚴重;被告人李某某在挪用公款后,采取偽造銀行對賬單等方式使其所挪用的部分公款在單位財務賬目上難以反映,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涉嫌犯挪用公款罪、貪污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應當數罪并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p>
法庭調查階段讓普洱市某單位原出納李某某涉嫌貪污、挪用公款一案的犯罪事實逐漸呈現,而我們調查案件的畫面也浮現在眼前。在我們做足案件前期的外圍調查工作后,認為被調查人李某某涉嫌職務犯罪,依法決定對其采取留置措施,第七紀檢監察室的陶主任帶我去做了第一次訊問筆錄。
在職務犯罪案件中,突破被調查對象的口供是辦案的“重頭戲”,在我們與被調查人的接觸過程中,細心的陶主任發現這名女性被調查對象一直對其犯罪行為心存僥幸且情緒激動,認為只要沒有原始票據憑證,調查人員就不能準確的查出其涉嫌貪污、挪用公款的數額,從而案件就不能進入司法程序對其定罪量刑。
案件陷入僵局,為打開局面,陶主任一邊穩住被調查人的情緒,另一邊,立刻將其所在單位近十年的賬目和我們到銀行調取的單位賬戶及其個人賬戶的流水單送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司法會計鑒定。最終,專業的鑒定人通過一筆一筆核對單位的進出款項,得出被調查人李某某涉嫌挪用單位公款人民幣240余萬元的鑒定意見,其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存入單位賬戶人民幣120余萬元,截至案發前,還差120余萬元未歸還,并且偽造銀行流水單企圖“平賬”。
在拿到鑒定意見后,我們先到其單位扣押了被調查人在案發前偽造的出納賬,交由會計辨認。并立即擬定訊問提綱及預案,待我們第六次訊問被調查人時告知其鑒定意見,向其“施壓”的同時,又向其解讀法律條款、司法解釋,以理服人。在這一系列行動后,被調查人最終認罪伏法,如實供述了其犯罪行為,其較好的認罪態度也為本案進入司法程序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法庭辯論結束,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陳述”。
“審判長、審判員、公訴人,我認罪悔罪,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希望能在監獄里面認真改造自己,感謝監察委的辦案人員在留置期間給予我人文關懷,是他們的教育讓我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對國家、社會造成的損失,我會在里面好好改造,爭取早日回歸社會……”
聽完被告人的最后陳述,我也不禁有些感慨,這個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都遠超我們的預期?;叵肫鹫{查案件的七十多個日夜,我和前輩們認真研讀新的法律法規,探索新的辦案模式,在今天看來,這一切都是值得的。
在這個案件里,凝聚了我們老、新紀檢人的集體智慧。在這個案件里,有著我新的職業自豪感、使命感,會一直激勵我不斷前行。(思茅區紀委監委 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