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工作到此結束,各回各家吧。”張科長對我們說。
“這才下午1點多,按原計劃不是還要去一個鄉鎮民政所檢查嗎?”我看了看時間。
“明天再說吧。”張科長不以為然。
“這么早就收工,難道就不回單位上班了嗎?”我實在這覺得不符合工作常理。
“平時下鄉都這樣。”張科長輕描淡寫隨口一說。
“難道下鄉和在單位上班還要區別對待?”我反問了一句。
“沒有沒有,和單位一樣,按時上下班。走,去新街鄉。”張科長可能突然意識到我的“督察”身份,改變了主意。
為了掌握各鄉鎮、街道的救災資金物資是否按時足額發放到老百姓手里,民政局救災科、財務室和紀檢組組成專項檢查小組,在事先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規定路線的情況下,對各鄉鎮和街道辦事處開展了專項突擊檢查。
但是,在下鄉過程中,個別工作人員無視工作規定和工作紀律,隨便改變工作計劃、隨意更改工作時間。有的故意拖延,把本來一天可以干完的工作非得拖成兩天來完成;有的不顧任務在身,到了鄉鎮和街道就去找熟人、朋友扯閑篇、“磨洋工”;更有甚者半天時間跑鄉鎮,半天時間卻“貓”在家里享清閑。雖然工作也能完成,但耗時長、落實差、成效低。這不是典型的不作為、慢作為、懶政怠政行為嗎?
針對此類情況,紀檢組對兩個監督單位進行了摸底調查。結果顯示,有的工作人員覺得在單位“坐班”時間過長,想下鄉活動活動筋骨;有的認為在單位工作壓力太大,想下鄉舒緩舒緩心情;有的感到單位上條條框框多、管得緊、查得嚴,想下鄉釋放釋放“天性”;還有的借下鄉之名,公時私用,干自己的私事。
下鄉也是上班時。下鄉雖然是室外工作,但應該和上班的“步調一致”,按時上下班。不要因為下鄉了,離開了組織的“可視范圍”,就成了脫韁的野馬、不戴緊箍咒的“孫悟空”天馬行空、我行我素,不受監督和管理了。下鄉只是工作地點和形式發生了變化,由“固定崗”變成了“游動哨”,但對工作人員的工作要求和紀律要求始終沒有變,必須把工作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優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下鄉不是自由活動,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下鄉也是上班,要守時、遵規、勤干。要在其位、謀其政、干其事、求其效,否則,你將會成為被紀律約束和管制的對象。”民政局主要領導在傳達學習《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后,對全體干部職工作出了具體要求。并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出臺了《文山市民政局機關工作人員下鄉、出差管理制度》《文山市民政局機關工作人員下鄉、出差工作獎懲辦法》,為機關工作人員下鄉開展工作筑起了一道“防火墻”、架設了一條“高壓線”。
監督的“大錘”要越敲越響、管理的“螺絲”要越擰越緊、檢查的“探頭”要越拉越長,工作人員的工作作風才能接續向硬、向久、向上、向好。(文山市駐文廣體旅局紀檢組 王銘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