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怪自己對廉租房政策了解得不夠透徹,好心辦了壞事,才會引起這次風波。”面對街道紀工委的糾錯誡勉談話,說到自己違規擅自安置低保人員住進廉租房的問題時,轄區威遠社區副主任楊某懊悔不已。
2017年12月下旬,昆明氣溫驟降,夜間接近零度,七十多歲身體又不好的低保戶黃某被迫搬離了出租屋,房東擔心他隨時會一病不起,已經不愿意再把屋子出租給他。在街頭露宿兩天兩夜的他被民警發現并帶她找到了戶籍及所在地社區副主任楊某,希望她想想辦法幫助解決黃某的住宿問題,避免寒冬露宿街頭發生意外。
楊某十多年來在社區從事民政工作,對轄區困難群眾有著深厚的感情。一定要讓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她絞盡腦汁想辦法把黃某安置到合適的地方。臨時安置到小旅館暫住?但社區并沒有相關的經費開支,也沒有可用的閑置房屋。安置到救助站?黃明光也不屬于流浪乞討人員。
想來想去,她突然想起不久前去世的社區低保人員謝某租住的廉租房。那套廉租房在謝某去世后還空置。
如果一絲不茍的執行政策,公示期長達15天,黃某就只能在街頭繼續流浪,而天氣預報顯示,新一輪低溫寒潮即將來臨,怎么辦呢?
“對,可以先暫時把他安置進去,過后再補辦申報手續。”她自以為找到了妥善解決問題的“好辦法”,心里的大石頭也落了地。隨后接踵而來的繁雜的社區工作讓她忙個不停,為黃某補報申報手續的事也一拖再拖。直到接到街道紀工委的通知對她進行糾錯誡勉談話,才醒悟自己的“好心”壞了規矩。
《昆明市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申請住房保障的,申請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材料。第二十一條規定: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申請人身份、家庭收入和住房等進行核查,并將核查結果在轄區內公示15日。對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送縣(市)區房產管理部門。
“你違規給黃某安置進廉租房有沒有收受他的好處費?”
“肯定沒有。”楊某在談話中備感委屈。“黃某一身的病,連吃藥吃飯的錢都沒有了,還有什么好處給我的。”
經調查和了解,楊某與黃某非親非故。黃某曾多次因生活困難到社區申請困難補助,但并不符合申請標準,有時楊某也自掏腰包無私幫助他。這次違規將他安置進廉租房也是出于好心,在沒有想出辦法之前,她還開了小旅館的房間讓老人住了兩天。
了解了實際情況后,街道紀工委對楊某進行糾錯誡勉談話,責成她對違反相關規定、擅自做主的事進行整改并嚴格按照有關程序處理好黃某的住宿問題。
“真是要吸取教訓,加強對政策法規的學習,吃透法律法規的精神,‘好心’也不能壞了規矩。”談話結束,楊某自己感嘆道。
楊某在工作中雖未謀取私利,但違反了昆明市廉租房政策的有關規定,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她作為社區的副主任,盡心盡力為群眾利益考慮,其出發點值得贊許,但是未能嚴格按照程序進行申報審批,做出了違反政策及相關規定的事情,導致好心辦壞事,其教訓值得我們廣大黨員干部吸取。
基層工作中,總是會遇到很多沒有經驗可以借鑒的瑣碎事,很多這些事雖小卻關乎著居民和群眾的切身利益,雖有一顆好心,但也要守規守紀,按規定辦事。(五華區護國街道紀工委 黃曉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