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隸4個多月以來,感受和收獲頗多,讓我最難忘的還是第一次參與談話時的情形。
當時,剛轉隸到景洪市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室工作不久。主任讓我準備談話提綱,我心里想,以前在檢察院詢問談話是經常要開展的,這對于我來說是輕車熟路了。于是,我非常利索地把《權利告知書》《聘請助辨人告知書》等談話所需的案卷材料準備好,信心滿滿地期待著轉隸后的第一次談話。以前的工作經驗告訴我,一定要在心理上勝過被談話對象,在言語氣勢上也要壓制被談話對象,才能掌控住局面,尤其是面對談話對象出現拍桌子等激烈表達情緒的動作時,必須要拿得穩、吃得準。
當被談話人如約來到談話室坐定后,我遞過水,他悶聲說了句“謝謝”,可以看出他臉色不好。“我對你們的工作方式不滿意!”我剛要開口問就被他突然說出的這句話給打斷,心里頓時“咯噔”一聲,碰到個“硬茬兒”。
“那你說說,為什么不滿意?”我提高了語調說道。
“我為單位貢獻了一輩子,為解決單位職工停放單車的問題,經請示領導同意,在院內建蓋單車棚,這本來就是件很小的事情,可你們紀委卻搞得這么大,到我們單位查賬,調查。”談話對象越說越激動,“這讓我一個干了一輩子,馬上面臨退休的人怎么接受得了?”說完,用手指在桌子上忿忿地敲了敲。
主任見狀,馬上對談話對象開導說:“我們是就事論事的談,你對單位做過的許多貢獻我們也調查了解過的,但是,作為一名受黨教育培養多年的干部,再小的事也得說清楚。”
接下來的談話,他都很配合,對自己所犯的錯誤,也有了清醒的認識。
談話結束后,主任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審理工作和偵查工作是有區別的,尤其是在處理老同志的違紀問題時,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能一味地和對方辯駁,我們要做的是核對事實,不是在言語論述上取得優勢。”
經過這次談話,使我進一步學會了審理談話對談話人的“對癥下藥”。對情緒低落、悲觀失望的人談話,要進行積極引導,使其感受到組織上的關愛,消除消極情緒;對態度不端正,不充分認識錯誤的人談話,不要“刺刀見紅”,而要堅持尊重和平等地對待,并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地剖析其違紀行為帶來的危害,使其從內心認識錯誤、反省自己,也就能達到“紅臉出汗”“治病救人”的目的。
談話雖小,但見微知著。這次談話讓我深刻體會到轉隸不是簡單的工作崗位和職責的轉換,更重要的是工作思維和工作方法的轉變,要更加注重學習,只有在“學中思”,在“踐中悟”,才能“翻篇歸零”再出發,早日成為審理隊伍中可堪一用的人。(景洪市紀委、監委 楊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