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你們是管市民政局的嗎?”3月15日下午14時20分,我剛打開紀檢室的門,就來了一位白胡子老大爺。
“是的,大爺,我們是監督市民政局的紀檢組。”
“我要告民政局。”老大爺“火藥味”十足,看來他的“冤情”還不小。
我急忙安排老大爺落座,遞上熱茶。
在和老大爺的“熱聊”中我了解到,老大爺姓馬,75歲,是文山市紅甸鄉茂克村的回族群眾,因身患疾病,生活困難。馬大爺希望民政局解決在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困難。
“那您找過民政局的領導了嗎?”我問他。
“都找過好幾趟了,他們不給我解決。我聽說你們是管他們的,找你們穩妥。”馬大爺連連擺手。
“那這樣,馬大爺,你先回家等消息,我們核實清楚后,一定給您一個滿意的答復。”我告訴他。
難道民政局真的對馬大爺的訴求不管不顧?只要是人民群眾的事那都是大事。
帶著“興師問罪”的架勢,我們紀檢組在沒有打招呼的情況下,對市民政局搞了個“突然襲擊”。通過圖片、文字和電話資料調閱查證,市民政局確實對馬大爺的訴求以當面、書面和電話三種形式對他本人給予了兩次答復。
“馬大爺的兩個訴求,我們都沒有辦法給予解決。醫療保險不屬于民政局的職責范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是有條件限制的。”市民政局局長如是說。
“條件限制”?會不會存在給馬大爺“量身定做”的“條件限制”?
我們在市民政局核對中心找到了“條件限制”的原本。根據文山市人民政府文政辦發〔2016〕203號文件,文山市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試行)第二章第十六條第十三項規定:“家庭成員中有在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領取財政工資的”不得認定為低收入家庭及申請相關社會救助的要求。
我們又深入紅甸鄉和茂克村對馬大爺的家庭成員情況進行了走訪調查了解到,馬大爺有一個兒子在文山市公安局工作。紀檢組還是不放心,又到市公安局進行了核實,在確認事情屬實后,才重錘落地,得出結論,馬大爺不符合領取最低生活保障的條件。
“馬大爺,我們來看您來了。”馬大爺聽到聲音,從里屋迎了出來。我們把核查結果告訴了他,并帶給他另外一個好消息,通過紀檢組和醫保部門的協調,他的醫療保險馬上就有著落了。
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作為紀檢監察干部,我們一定要有事必躬親的工作態度、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人民為大”的工作激情,紀檢監察工作才不會產生“冤假錯案”。(文山市駐文廣體旅局紀檢組 王銘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