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縣紀委通報了一起案例。一村委會書記、主任、副主任3人在脫貧攻堅工作中將3戶家水窖補助資金共計4000元扣留私分,將兩戶人家危房改造資金共計7600元侵吞私分,3人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看完后我的內心久久不能平靜,因為這是發生在我曾經工作過的鄉鎮,與受處分的幾人都很熟識。在感嘆的同時,也不由深思。一個人的蛻變是個復雜的過程,但總是從最初的一點點妥協或堅守開始。一直把準人生的“方向盤”,對普通人來說不是一件易事,對黨員干部來說,就更是不易。
很多事例證明,別人的東西不可能白拿、白收,拿了、收了,就要付出代價。人的行為,須得有所約束,才不會脫軌,而“義”就是最好的標尺。
“在收受紅包禮金時,認為別人也在收,我也可以收”,“我也覺得亂拿亂收不好,但總是管不住自己”,翻看一些貪腐官員的懺悔錄,常常看到這樣的語句,為何一些領導干部見“利”就“心癢”、忍不住“出手”。究其原因,是沒有正確的義利觀,見利忘義。
義的意思是正義,指公正、合理而應當做的。見利思義,還是見利忘義,是衡量一個人道德品質的重要準則。“義者,天理之所宜”,講道義的人,不管自己喜歡與否,只要是符合道義的事情,就要去做,而且要做到最后,不符合的,就算再喜歡也不能做。
不由想起曾經看過的一篇報道:一位諾貝爾獎獲得者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他一生中最重要的東西是在幼兒園學到的。在幼兒園里他學會了很多很多。比如,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
“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這是一個最樸素最簡單的道理,往往影響著人的一生,也最能考驗一個人的品質。
跟同事說起這個案例,都覺得這樣的通報很給力。現實中蠅貪亂飛,啃噬群眾獲得感,讓人深惡痛絕。革命戰爭時期,戰士不拿群眾一針一線,我們唱著、堅守著、執行著“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從一個個勝利走向另一個個勝利。有這樣一則記載:解放戰爭中,參加遼沈戰役的人民解放軍,長途跋涉,又饑又渴,路經綏中縣時,在一個前不著村后不著店的地方碰上一片蘋果園。一樹樹紅透了的蘋果,散發著誘人的香甜。可是隊伍靜靜地繞過蘋果園,連一個“落地果”都不拾。在無人時,需要時,貧窮時,仍能“不義”東西的不取,“不義”的事情不做,自律、自重、自愛,如能做到如此,人生之路就不會走偏。
在義利之間如何選擇,古人給我們樹立了很多好榜樣。楊震深夜拒金,子罕以不貪為寶,關羽重義輕利,巨伯輕生重義,因為有義重義,他們成為人中楷模,在歷史上傳為美談。“先義而后利者榮”,這是顛撲不破的真理。“人,不一定能使自己偉大”,但堅守義,“一定可以使自己崇高”。
我想,這個案例警醒了很多人。作為一名紀檢干部,要樹立正確的義利觀,是人生必修課。見利當思義,以義養心,以義規范自己的行為,才能端其心,正其行。荀子言“物類之起,必有所始,榮辱之來,必像其德”,意思是說,正如萬事萬物的發生必有各自的起因,人的榮辱也總是和他們自身的品德,優劣大體相一致。
我們紀檢人要牢記“不義不取”,這樣精神才不會缺“鈣”,行動才不為忘“義”。(曲靖市紀委 牛英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