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輩子的清白,就因為這次貪婪給全毀了,我很后悔……”當接到處分決定時,建水縣臨安鎮東村村委會原報賬員李楨后悔地說。
經查,臨安鎮東村村委會在2013年7月移交報賬員手續時,村委會賬務出現長款70000元。李楨作為村委會報賬員,不僅對賬務出現長款沒有及時報告處理,反而是把集體資金70000元占為己有。直到2017年5月臨安鎮紀委對此項長款進行調查時,李楨才把70000元的現金交到村委會。經臨安鎮黨委會議討論并經建水縣紀委批準,決定給予李楨開除黨籍處分。
【執紀者說】
私欲,導致李楨喪失了黨性原則;私欲,毀損了李楨多年來艱苦樸素、忠厚老實,對待工作兢兢業業,認真負責的良好形象。俗話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廣大黨員干部要從李楨侵吞集體資金案例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時時處處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認真履行黨章規定的各項義務,敬畏廉潔紀律等各項規定,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警鐘長鳴,守住黨紀國法這條“紅線”。(吳永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