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來,耿馬自治縣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決策部署,按照確定的“時間表”和“路線圖”深入推進監察體制改革,縣監察委如期組建、依法選舉、正式掛牌,經過近一年的實踐,改革的制度優勢正在不斷轉化為治理效能。
黨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進一步加強。注重從組織形式、職能定位、決策程序上將縣委對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具體化,把黨的領導體現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日常工作中。縣委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6次、涉及議題16項。制發《2018年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縣委班子、主要領導及班子成員51項責任清單。縣委主要領導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批示25件,講黨課2次285人次,縣委縣政府領導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112份。
監督執紀一線工作力量加強。從檢察機關劃轉編制13個,轉隸干部11名。組建15個縣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實現對全縣62家縣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全縣監察對象增加到9928人,14個內設機構中,執紀監督審查(調查)部門10個,執紀監督部門的機構數、編制數分別占到總數的71.4%和65.7%,監督執紀一線工作力量得到加強。
紀法貫通、法法銜接,人員工作深度融合。按照“老事老辦法、新事新辦法”辦結檢察院移交問題線索7件。轉隸人員牽頭主辦或者參與開展問題線索排查、執紀審查31件,開展各類監督檢查6批27人次。1至10月,全縣立案36件42人,結案30件31人,綜合使用各項調查措施835次。
實踐成果豐碩固化。制定《縣監委主任專題會議事規則(試行)》《縣紀委縣監委議事規則(試行)》《縣紀委縣監察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暫行辦法》《縣紀委縣監察委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制度(試行)》,編印《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手冊》,制定紀檢監察干部“十嚴禁”等制度,及時將改革的實踐成果上升為制度規定,將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改革成效日益顯現。(潘罕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