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10日,公職人員張某某被市監委“請”進留置點配合調查。這是普洱市監委掛牌成立后首起采取留置措施案件。經扎實的初核表明,張某某涉嫌受賄、濫用職權等職務犯罪問題,辦案人員依照監察法使用留置措施,開出了全市第一張留置決定書。
“積極實踐監察法賦予的12項調查措施,尤其是依法用好監察留置措施。”市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介紹,隨著監察法頒布,從首例留置案開始,市紀委監委就把好辦案質量當成“生命線”,探索建立了一個臨時黨支部、一個專案組、一套實施方案、一次安全培訓、一周一次專案分析的“五個一”留置工作機制,保障監察權的正確行使。
為實施好監察法,適應紀法全面貫通的新要求,市紀委監委先后配套出臺《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范(試行)》《對過問、說情干預監督執紀監察工作實行報告和登記制度的暫行規定》等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規定文件,并制定《監督執紀監察常用文書模板》,重新規范程序類文書和措施類文書,細化了線索處置、立案審查、留置措施等關鍵環節的工作流程,嚴格審批程序,確保留置措施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同時,與市公安局聯合制定了《關于建立健全履職及辦案安全保障機制工作辦法》,嚴格落實執紀審查安全責任制,確保監察人員及辦案安全。加強與檢察院、法院等司法機關的溝通協作,紀法貫通、法法銜接越來越順暢。
“監察體制改革后,全市監察對象和監察范圍全面‘擴容’,監督對象從2萬多人增加到93444人。”市紀委監委分管審查調查工作負責人介紹,為讓所有公權力戴上“緊箍咒”,市紀委監委對主責主業再聚焦再瞄準。加強鄉鎮、村(居)紀檢監察工作,印發了《推進基層紀檢監察工作暫行辦法》,在鄉鎮設立監察員辦公室,在村居選聘特約監察員,推動國家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以派駐機構改革為契機,加強力量資源的統籌整合,統籌配置監督資源,集中力量開展聯合督查、辦案;強化對巡察工作的統籌整合,在分級管理基礎上,由市級巡察辦統籌整合資源,實行集中部署、統一培訓、交叉巡察。
全市各級紀委監委合署辦公,同向發力實現“1+1>2”的監督倍增效應。1至10月,全市紀檢監察機關運用“四種形態”處理1530人;共立案400人,立案數同比上升14.9%;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95人,同比上升31.2%;對13人采取留置措施。(伍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