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景谷縣反腐敗協調小組各成員單位認識不斷深化,溝通不斷加強,配合不斷密切,全縣反腐敗協調工作整體合力不斷增強,有效地懲治了腐敗和黨員干部及國家公職人員違紀行為,為持續保持遏制腐敗高壓態勢提供有力保障。
加強制度建設和制度的執行,制定了縣委反腐敗協調小組工作細則,健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對反腐敗協調工作的領導。建立反腐敗協調小組聯席會議制度,明確各成員單位的職能職責,對成員單位及時互通線索進行規范,進一步加強各成員單位間的溝通協調,協調案件查辦中的重要事項。
從各成員單位選聘30余名專業骨干、精英,組建辦案人才庫,完善調用制度,為查辦腐敗案件提供人才保障。制定《關于建立自治縣人大常委會 政協自治縣委 自治縣紀委聯合監督工作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自治縣行政執法部門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問題及線索暫行辦法》,進一步細化人大、政協和行政執法部門向紀委監委移送線索的范圍、方式、辦法,拓展問題線索來源。
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期間,反腐敗協調小組著力推進公檢法機關與縣監委的溝通協調配合,進一步加大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力度,推進紀法貫通、法法銜接。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反腐敗協調小組成員單位共向縣紀委監委移送問題線索49條,已辦結35條,在辦14條,查處34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4人。
下一步,景谷縣反腐敗協調小組將進一步整合各執紀執法機關的辦案資源,著力構建“信息共享、優勢互補、力量一致、整體作戰”的格局,將反腐敗力量擰成一股繩,攥緊拳頭,集中發力,持續鞏固反腐敗壓倒性態勢成果,不斷推動全縣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王麗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