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就云縣監委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向你局提出如下監察建議……”近日,云縣發展和改革局收到縣監委發送的一份監察建議書。
今年以來,云縣紀委監委積極適應新形勢新任務,全面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充分發揮監察建議書的監督提醒作用,有力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切實把制度優勢轉為治理效能。向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單位發出監察建議書已成為一種常態,截至目前,云縣紀委監委共向有關部門發送《監察建議書》4份。
在依照法定職權履行監察職能過程中,針對監督調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違法現象、廉政建設、履行職責等問題,“對癥下藥”向直接責任單位、主管單位發出監察建議書,提出糾正措施、完善管理、健全制度等建議,并要求被建議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就建議的采納情況與整改落實情況提交書面報告,確保監察建議“落地有聲”。
與此同時,強化再監督再檢查,定期跟蹤和實時掌握被建議單位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自糾自查整改情況,對責任“掛空擋”、整改“走過場”、落實“打折扣”的嚴肅追責問責,真正讓監察建議成為“祛病拔根”的“好藥方”,推動責任單位將監管責任壓緊壓實,維護監察建議的嚴肅性、權威性。
“監察機關依法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是履行處置職責的方式之一,也是促進法律實施、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手段。下一步云縣紀委監委將繼續發揮好監察建議書這一法治手段,向不擔當、不作為、不履職盡責行為‘亮劍’,倒逼責任單位擔當盡責?!痹瓶h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段文艷 蘇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