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以來,大理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以嚴的要求、高的標準、實的舉措扎實推進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各項工作。
實現派駐監督“全覆蓋”。全面完成州、縣市紀委派駐機構改革任務,州紀委、監委29個派駐機構對80家州級部門,12個縣市紀委、監委的189個派駐機構對735家縣級部門實現派駐監督“全覆蓋”。制定實施州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管理辦法、執紀監督監察工作細則、履職考核辦法,規范派駐機構運行管理。各派駐機構迅速進入工作角色,切實理順工作關系,全面履行紀檢、監察職責,進一步強化對駐在部門和綜合監督部門的監督執紀監察工作,督促部門黨委黨組全面壓實從嚴治黨政治責任,部門政治生態進一步好轉,派駐機構改革成效初步顯現。
全面推進監察體制改革。認真落實改革試點工作方案和轉隸方案,扎實推進人員轉隸、機構設置、線索移交、資產劃轉、后勤保障等工作。州級和12縣市全面完成監察委員會組建掛牌,選舉產生和任命了監委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州紀委、監委機關設21個內設機構和機關黨委,29名原州檢察院轉隸人員混編重組到機關19個部門。基本實現了人員融合、工作融合、心理融合、感情融合。全州監察對象從改革前的3.8萬人增加至12.8萬人,實現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
完善監察委員會運行機制。認真落實《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等四項制度,全面規范監督執紀監察工作。印發州紀委監委會議工作規則、專題會議議事規則、行文辦法,協調州委政法委等部門制定支持配合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7項配套制度。嚴格執行憲法和監察法等法律法規,嚴把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州縣兩級已運用12項調查措施中的10項。(段玉華 許洪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