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麗江市紀委市監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云南省監察機關與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案件銜接辦法(試行)》等規定,擬訂《麗江市監察委員會關于辦理涉嫌職務案件的試行辦法》,探索職務犯罪案件銜接機制。
《麗江市監察委員會關于辦理涉嫌職務案件的試行辦法》注重加強麗江市監委與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的溝通、協調,市紀委邀請了麗江市人民檢察院,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人員與監察委相關部室人員召開了工作協調聯席會。
聯席會針對《麗江市監察委員會關于辦理涉嫌職務案件的試行辦法》進行了研究探討。會中,全體與會人員就隨卷應附文書、案件卷宗裝訂、相互配合和制約等各個方面一一發表了意見,特別是在查辦職務犯罪案件過程中進一步加強紀法銜接和法法銜接方面,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設性、可操作性的意見。
聯席會從檢察院、法院的角度,以倒推的方式,明確了職務犯罪案件從監委立案到移送檢察機關起訴的流程,確保監察機關調查取得的證據符合刑事訴訟證據標準,以及對疑難案件或分歧較大案件的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機制,規范了辦案工作制度,推動形成了監察機關與檢司法機關相互銜接,監察程序與司法程序有序對接、相互貫通。(楊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