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昆明市監察委員會批準,嵩明縣監察委對牛欄江鎮黨委副書記林升權采取留置措施,對其涉嫌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調查。”3月14日,嵩明縣紀委監委公布了這條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并采取留置措施的消息,這是嵩明縣采取首例留置措施的案件,也是昆明市縣級監察委查處的第一起留置案。
嵩明縣紀委監委把試用留置措施作為重中之重,第一時間挑選精兵強將,綜合運用談話、詢問、查詢、調取等調查措施,迅速鎖定關鍵證據,為全面突破案件奠定基礎。案審提前介入,對證據客觀性、合法性、關聯性嚴格審核把關,對涉嫌職務違法犯罪事實進行細致審查,確保案件經得起歷史檢驗。
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嚴格審批程序,做到慎之又慎,嚴格依法依規辦理。對辦案和陪護人員抽調、調查等工作環節嚴格把關,嚴格執行留置場所安全保障等有關規定,同時積極爭取有關方面全力配合,市紀委監委予以全面指導,確保辦案流程準確無誤,整個調查工作體現了規范化法治化。
據了解,嵩明縣監察委員會自掛牌成立后立即高效履職盡責,努力推動紀委監督執紀問責與監察委監督調查處置職能的無縫銜接,堅持紀法貫通、深度融合,找準職能定位,強化反腐鐵拳力量,當好政治生態的“護林員”,全力維護嵩明政治生態的綠水青山。(張普波 汪金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