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啟動以來,施甸縣嚴格按照“時間表”和“路線圖”,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實現了責任到人、任務到崗、進度上墻,扎實有效地推動了改革工作。
明確責任排好“任務表”。召開推進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動員部署會議,明確黨委書記作為第一責任人,當好“施工隊長”。成立改革試點工作小組,由縣委書記擔任組長,紀檢、組織、政法和人大常委會、檢察機關等相關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加強對試點工作的領導指導、協調服務。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縣紀委,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下設綜合組、組織組、紀法銜接組、監司銜接組和宣傳組等,負責具體工作。形成黨委負主責、紀委負專責、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工作格局。
細化實施繪好“路線圖”。完善工作方案,按照“機構、職數、編制”三個不增加和內涵發展的原則,與縣委編辦擬定縣紀委監委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合理設置機構人員,重點向執紀審查一線傾斜,使反腐敗力量更加集中;與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在一定范圍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縣監委班子組成人選方案,并配合上級紀委完成對人選的考察工作。切實做到方案制定周密、細致、可操作性強。
凝聚合力下好“一盤棋”。按照中央紀委提出的“思想不亂、隊伍不散、工作不斷”的要求,著力貫徹“全融合”理念,通過與轉隸干部進行“一對一”談心談話,把改革的重大意義、政策要求講清楚,著力增強轉隸人員的政治認同和歸屬感。做好案件線索移交工作,積極與縣檢察院對接,對應移交的案件、線索的案卷資料等進行全面清理、登記造冊,做到線索移送不遺漏、不丟失、不泄密,確保案件線索移送工作無縫對接,確保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各項工作扎實推進。
截至目前,施甸縣已完成編制機構劃轉、人員關系劃轉、資產設備核查等方面的摸底調研工作,辦公場所、留置場所等場所選址也已基本完成,為穩妥推進試點任務打下堅實基礎。(吳明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