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監督網絡,實現政治巡察縱向到底,同步彰顯巡察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解決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最后一公里”的問題,2016年11月以來,蒙自市探索開展了對村巡察工作,現將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存在問題和對策建議綜述如下。
一、基本情況
黨的十九大提出,人民群眾反對什么,痛恨什么,我們就要堅決防范和糾正什么。對村巡察是回應群眾期盼社會期待黨的期望的一種最有效方式,也是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后一公里的有力抓手,更是形成震懾高壓推進反腐敗斗爭的有力武器。2016年11月以來,蒙自市主要采取兩種方式開展對村巡察。
(一)巡鄉(鎮)帶村延伸巡察。在對所轄11個鄉鎮巡察全覆蓋時,將政治巡察延伸至所有101個村一級黨組織,實現鄉鎮、村兩級黨組織巡察全覆蓋,共發現村一級黨組織存在的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等方面的問題106個,移交涉及村組干部問題線索72條,目前村一級黨組織整改問題103個,全市層面系統整改問題6個,移交村級問題線索中,已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26人次,立案審查30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23人。
(二)直接進駐常規巡察。2018年9月,在第七輪巡察中又派出一個巡察組,以“一托四”壓茬進行的方式,進駐經濟體量較大、“三資”項目較多、信訪問題較為突出的文瀾鎮三義村、余家寨村和雨過鋪鎮雨過鋪村、草壩鎮馬街村3個鎮4個村開展常規巡察,發現村黨組織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14個,問題線索6條。
通過聚焦問題、嚴查快辦,對村巡察把全面從嚴治黨的壓力、責任及震懾傳遞到了最基層,讓心存僥幸、膽大妄為、不收斂不收手的人明規矩、知進退、收斂收手。如,我們巡察發現期路白苗族鄉期路白村班子成員集體腐敗,隨即對5名班子成員進行立案審查,強大的執紀審查震懾效應讓其他2個村委會主動向組織說明違規違紀問題。
二、主要做法
無論是采取巡鄉(鎮)帶村延伸巡察,還是直接駐村開展常規巡察,蒙自市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堅守政治巡察定位,壓實鄉鎮黨委主體責任。村一級黨組織作為黨的各級組織中的末梢神經,是黨在農村工作的堡壘陣地,與群眾同呼吸、共命運、息息相關。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組織建設到哪里,巡視巡察就跟進到哪里。只有推動巡察向村一級黨組織覆蓋,才能杜絕全面從嚴治黨中的“中梗阻”“漏電箱”現象。要做到“兩個堅決維護”、實現管黨治黨金針探底,對村巡察必須旗幟鮮明、定于一尊。黨章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規定了黨對基層工作的領導,并明確村民自治是在黨的領導下的自治,監察法將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納入監察范圍,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督全覆蓋。對村巡察有章可循、于法有據,必須理直氣壯、強勢推行。全黨只有一個黨章,全面從嚴治黨沒有法外之地,不會因為地處邊窮地區和實行村民自治就降低政治標準;對村巡察就是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成效的檢驗,巡察發現的問題越多,越能表明政治生態惡化,越要對鄉鎮黨政領導班子動“大手術”,換人、換思想。巡察中,我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鏡子,以黨章黨規黨紀為尺子,結合基層的政治小氣候正確看待“樹木”與“森林”的關系,壓實鄉鎮黨委主體責任,將“黨中央怎么說、我們就怎么做”的時代最強音符傳遞到了農村基層,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農村得到貫徹落實,聽黨話、跟黨走、感黨恩正在逐漸深入人心。
(二)發動群眾參與,形成強大震懾。全黨只有一個紀律,全面從嚴治黨任何黨員干部沒有例外。村官再小,都是黨的干部;“蠅貪”再少,危害的都是黨的形象。自開展巡察以來,無論是延伸到村巡察還是駐村常規巡察,我們在巡察動員、進駐、反饋的各個階段,既將村“兩委”和村務監督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列入重點監督對象,又將其作為群眾中的一員全程參與;到村巡察將舉報箱設立到每一個村,巡察公告張貼到每個組,其目的只有一個,告訴人民群眾“巡察組來了,要反映問題的趕快”,圍繞基層黨組織和黨員作用發揮、村“兩委”班子建設、涉農補貼、扶貧幫困、征地拆遷、工程建設、集體“三資”管理、涉黑涉惡等8個方面,發動群眾反映問題;把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作為巡察著力點咬住不放,緊追不舍,通過走訪談話和調閱村級臺賬尤其是“三資”管理臺賬印證問題,做到邊走訪、邊查閱、邊印證、邊移交、邊查辦。比如,巡察走訪中老百姓反映扶貧領域村干部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的問題,巡察組進一步走訪印證后隨即移交,執紀審查部門隨即跟進快查快辦,在巡察組尚未撤出時已立案審查,產生強大震懾效應的同時收獲了黨員干部群眾的信任。
(三)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巡察中,結合農村風土人情、季節變化和群眾生活作息習慣,因地制宜采取明察與暗訪相結合,既大張旗鼓與鄉鎮黨委書記、掛鉤領導、聯系工作組長、村組干部談話,又與來信來訪來電群眾和其他知情人單獨會談,將談話地點轉移到田間地頭,走訪時間安排在晚上。2018年5月,蒙自市派出一個巡察組,下沉村組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僅一個星期就收集到很多問題線索;開局良好,鼓舞人心,巡察組發揚“一把手電筒”精神,杵著棍子,打著手電,帶著雨傘,雞鳴狗吠中進村入戶,泥滑路爛下訪貧問苦,躬身沉腰敲開老百姓的門,以心交心收獲信任與真情實況。對巡察過程中群眾反映低保戶認定不公平不公正的問題,督促市民政局立行立改,成立工作組,對全市低保戶進行了逐人逐戶大起底、大排查,劃定時間界限、申報對象、程序流程,全面清理規范,將黨的惠農政策落到實處,消除群眾中存在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消極思想。
(四)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針對對村巡察發現的典型共性問題,按照“具體問題看整改、典型問題重查辦、苗頭問題早提醒、共性問題建機制”的原則,市委深刻認識到,不僅要把巡察工作當做治標之舉,更要看成是治本之策,要從促進管黨治黨標本兼治的戰略高度看待對村巡察工作,管中規豹,見微知著,找根源、定舉措,以點帶面、舉一反三,研究“病癥”、揭示“病因”、剖析“病害”,進一步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截至目前,健全完善了《基層黨組織按期換屆提醒督促制度》《市級領導“三包四聯”工作制度》《關于進一步嚴格財務管理嚴肅財經紀律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村級差旅費及誤工補貼管理的通知》等管黨治黨方面的工作制度10余個,有效解決了農村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干部中長期存在而沒有得到解決的共性問題。
三、存在問題
兩年來,蒙自市對村巡察工作雖然探索出一些做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依然存在以下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巡察隊伍不固定,巡察工作根據地建設不足。雖然批復了組建5個市委巡察組的機構職數,但巡察干部隊伍依舊不穩定,目前采取的抽調方式抽一回、放一回,形成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巡察進駐階段集中統一,匯報、反饋、整改階段分散,在2020年前本屆市委任期內完成尚未進駐的38個市屬黨組織和97個村一級黨組織巡察工作,任務異常繁重,巡察干部隊伍從人員、水平、精力等各方面組織保障均達不到要求;同時,目前對巡察干部隊伍的教育培訓以本級為主,難以培養既精通紀檢、組織、政法、統戰等黨務知識,又熟悉農業農村、財政、審計等專業知識的通才,部分在巡察中歷練出來的干部隨著巡察的結束而回歸各自崗位,好的作風難以傳承,以巡察組為根據地,實現理論和實踐“雙重武裝”的干部隊伍儲備不足、青黃不接,部分同志第一次參加,經過簡短培訓后,倉促奔赴巡察戰場,政治能力、業務水準短時間難以適應巡察工作需要。
(二)巡察方式簡單,巡察發現問題不夠精準。受巡察干部政治能力和業務水平限制,目前全市開展的對村巡察工作總體方式簡單,照搬照抄中央、省州市四級黨委巡視巡察,上下一般粗,未能做到歷史問題歷史分析,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走近群眾而未能貼近群眾、深入群眾,走近農村而未能深入農村,深入了解基層歷史沿革、人文風情、換屆選舉等情況,發現問題粗放,共性問題多,個性問題少,精準度不高,個別畫像不足,一些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由于工作方式、時間、精力的限制,未能印證到位。
(三)巡察政治效果發揮不夠,巡察期望值與群眾期望值不對等。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發生了歷史性變化,農村也逐漸過上了小康日子,但由于一些自然、歷史、社會發育程度以及干部的能力素質等主客觀方面的原因,全面從嚴治黨的壓力在傳遞過程中層層衰減,到了村組幾乎為零,群眾在反腐敗斗爭中的獲得感不高,依然普遍存在對村組干部不信任,認為黨的政策制定的好,到了下面執行變形走樣。對巡察組期望值高,而受小農經濟意識和人情社會的影響,實際提供問題線索的少,來信、來電、來訪與巡察組的期望值還有較大差距。
(四)巡察對象不穩定,巡察整改落實難。村(社區)干部文化程度偏低、年齡偏大,針對巡察發現的問題,如何制定整改措施、有效進行整改,如果沒有鄉鎮黨委的指導,僅靠村一級黨組織,難以達到整改預期效果;同時,村(社區)干部不同于黨政機關干部,待遇較低,除了黨章和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外,目前沒有其他更有效的監督管理辦法和約束機制,一旦對巡察反饋的意見不理解、不認同、不接受,甚至辭職不干,巡察整改面臨尷尬境地;兼之馬上臨近換屆選舉,無法回避“誰來整改”的問題。
四、對策和建議
針對對村巡察中存在的問題,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認真貫徹執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巡視工作思想,堅定政治方向、堅持問題導向、堅守價值取向,以實實在在的巡察及整改工作成效回應群眾期待、社會期盼和組織期望。
(一)必須堅定政治方向,增大全面從嚴治黨壓強。組織的威信如何,工作的覆蓋面和效果如何,群眾最有發言權。村一級黨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政治屬性淡化,政治功能發揮不暢,組織功能不健全,說到底是黨的全面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寬松軟造成的。村一級黨組織必須具有鮮明的政治屬性,不能混同于一般民間團體、社會組織,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的,要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健全基層組織,優化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創新活動方式,擴大基層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必須始終堅持政治方向,發揮縣市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主心骨作用,采取縣市巡察辦牽頭、提級巡察為主導,整合鄉鎮紀檢、組織、宣傳、農經等力量組成的交叉巡察方式開展巡察,避免鄉鎮和村超然物外、樂得清閑;必須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增大管黨治黨的政治壓強,堅持政治監督與掃黑除惡相結合,配備政法機關干部參與對村巡察,深挖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對于試圖挑戰黨的領導、不配合巡察甚至威脅巡察干部的,必須果斷迅速、堅決處置。
(二)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正如總書記所言,巡視要堅持人民立場,人民群眾痛恨什么、反對什么,就重點巡視什么、糾正什么,把巡視利劍直插基層,層層傳導壓力,層層落實責任。對村巡察要落腳基層實際有的放矢,不能為完成任務而去執行任務,不能追求大而全,而要不等不靠,先行先試,邊探索、邊實踐,邊實踐、邊完善,形成蒙自對村巡察可復制的經驗和做法,創造性地落實中央巡視辦的有關指示和要求,在中央的頂層設計下,不搞千篇一律,不搞花拳繡腿,在方式上可以采取駐村巡察、延伸巡察、專項巡察等,在流程上可以簡化,進駐后時間要服從質量,因村制宜,7天、半個月甚至3至5天都可以,在安排上不搞輪次,而要像割韭菜一樣,老百姓反映什么問題,就聚焦什么問題,一茬又一茬、不拘一格、壓茬推進,黨的惠農政策落實了,就做到了“兩個堅決維護”;老百姓滿意了,就實現了巡察的政治效果。
(三)必須堅守價值取向,接受群眾監督。巡察進駐必須大張旗鼓,公告、意見箱設置、進村入戶結合農村實際,利用趕集天、農閑時、放工后進行,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提高群眾知曉率、參與度;開展巡察要貼近群眾,不能對明擺著的問題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發現問題及線索的方式要到位,要在火塘邊、田間地頭聽取群眾意見;反饋必須理清政治責任,屬于哪一級的問題向哪一級黨組織反饋,重點向鄉鎮黨委和村一級黨組織“雙反饋”;整改必須結合問題來整改,屬于哪一級的問題哪一級整改,問責的板子不能永遠敲在下級黨組織的身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吃拿卡要、雁過拔毛、優親厚友、拉幫結派以及作風粗暴等問題,必須由村一級黨組織立行立改,屬于村一級黨組織軟弱渙散、農村“三資”管理混亂、換屆選舉中拉票賄選、涉黑涉惡甚至是黑惡勢力保護傘等問題不是村一級黨組織自身可以獨立解決的問題,鄉鎮黨委和縣市組織、民政、農科、財政部門及紀檢監察、政法機關不能袖手旁觀;整改必須堅持價值取向,做好后半篇文章,不能走過場,引起群眾反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巡而不改,不如不巡,巡察出來的問題必定是老百姓關心的問題,整改的靶向要精準,要聚焦民心所向落細、落小、落實,從政策水平、思想覺悟、便民窗口等小事做起,從干部作風、工作紀律、文明用語等小節抓起,一點一滴、隨時隨地收獲群眾對黨的信任。(蒙自市紀委監委 念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