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推動改革、促進發展”是巡察工作的原則意義,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是巡察工作的生命力所在,也是作為衡量巡察工作成效的最重要標準,它將貫穿巡察監督各個環節和全過程,要樹牢“兩職觀念”,敢于和善于發現問題,提高巡察發現問題的能力和水平。下面結合基本巡察工作實際談談巡察中怎樣發現問題。
一、做好巡察前的準備
通過多渠道了解被巡察鄉鎮、單位的有關反映情況,認真梳理、分析研究、歸納提煉,摸清問題底數,做到有的放矢,做實做足巡察前功課,打有準備之戰、把握之戰。相關部門提供的書面材料要體現政治巡察要求,堅持問題導向,突出“三個重點”、重點通報被巡察黨組織在堅持“三大問題”、執行“六項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以及領導干部涉嫌違紀問題。
巡察進駐前,巡察辦要商請紀檢、組織部、審計、信訪、檢察院向巡察組通報情況,及時梳理提供給各個巡察組。通過巡察辦函詢紀委、縣委組織部等相關部門和單位,著力發現和掌握被巡察單位存在的問題及問題線索。巡察組組長、副組長、聯絡員要積極與相關紀檢監察室負責人單獨溝通,重點了解涉及領導干部的重要問題線索,以及巡察需要重點關注的問題。溝通中要多聽取紀檢監察室的意見建議,提高發現問題的精準度、準確性。當然,隨著巡察的深入,巡察組還要與紀檢監察室保持緊密溝通和對接,一起分析研判問題線索,提高問題線索質量。除了由巡察辦提供巡察組有關反映情況外,巡察組自己也要積極主動向其他有關部門了解被巡察鄉鎮、單位情況,以及從媒體、網絡等廣泛搜集相關信息,做到手中有料、心中有數。根據不同的巡察對象,認真分析不同單位的歷史背景、行業領域特點、職能職責,找出不同行業權力尋租的空間和渠道,分析排查廉政風險點,找到關鍵環節和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帶著問題去巡,糾著問題去察。
二、找準定位發現問題
巡察工作是政治巡察,是黨的巡視工作的延伸和補充,是黨委的一項重要工作,要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對形勢的判斷上來,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桿,以“五位一體”、“四個全面”和新發展理念為統領,堅定“四個自信”,正確把握政治和業務的關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發揮政治“顯微鏡”、政治“探照燈”作用。巡察是政治巡察,而不是業務巡察,在巡察中要堅持政治標準而不是業務標準去衡量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行為,增強政治敏銳性,把握發現政治問題作為首要任務,查找政治偏差,透過現象看本質,聚焦全面從嚴治黨、深化政治巡察,突出問題導向,著力發現巡察對象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選人用人方面存在的問題。
三、多渠道發現問題
(一)從民主測評中發現問題。高質量的民主測評是巡察了解真實情況的有效手段,通過測評,有利于巡察人員盡快進入情況,廣泛獲取意見,進行全面客觀評價分析,將分析結果為進一步談話、挖掘深層次問題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各巡察組緊緊圍繞巡察內容及需要了解的問題設計針對性強的問卷調查表,給一定時限,讓干部職工實事求是地認真填好后直接投到巡察組聯系信箱或郵寄巡察組。通過對收回的問卷調查表進行認真分析、梳理匯總問題,著力發現被巡察單位領導班子和班子成員落實“兩個責任”、履行“一崗雙責”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從談話中發現問題。巡察組不履行執紀審查職責,不能用紀律審查施壓談話方式去談,談話前多聊些題外話,虛寒問暖,要營造區別于審查談話的寬松氛圍,以巡察了解方式與對方談,要心平氣和地談,讓對方得到尊重和信任,讓他敞開心扉說實話、說真話、說實話。必要時也可以給對方施加一定壓力,目的是讓他如實反映問題。在談話中,要從共性中提煉問題,也要善于從個別談話人流露的情緒和弦外之音捕捉有價值的信息。與班子成員談話,主要是由組長或副組長談,重點了解主要負責人的情況、黨組織和紀委(紀檢組)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情況、分管范圍內感覺有問題的人和事、群眾議論較多的領導干部等。個別談話原則上是采取“二對一”方式談。但涉及重點人、重點問題或者談話任務比較重,經組長批準可采取“一對一”方式談,認為要充分運用“一對一”談話方式,用這種方式能夠取得談話對象的充分信任,使談話對象感到更加保密,主要是讓他拋開顧慮,良性互動,敞開談問題。在談話中發現重要問題線索,要深入細致地談,正面談、側面攻、反復談,通過提問、回答、反復核實追問、記錄等一系列獲取證據,必要時要求談話對象寫出書面材料,固定線索的實事依據。隨著談話的深入,對知情人和重點崗位的人還要進行二次、三談,談深、談透、談出問題,這里要注意的一點是:每天談話結束后,要及時整理談話記錄,對反映的問題進行梳理、歸納,報巡察組長、副組長審閱,并定期召開組務會分析研判,充分共享談話發現的問題信息,找準發現問題的突破口 。
(三)從工作匯報中發現問題。巡察進駐后,將陸續聽取被巡察黨組織有關情況匯報。巡察組在聽取匯報時,要善于聽出匯報的疑點和問題,歸納出重點問題和突出問題。聽取匯報時認為避重就輕,沒有匯報清楚問題,可以當場詢問,必要時要求就需要重點了解的問題和突出問題寫出專題材料進行說明,能說明了就不是問題,不能說明就是問題。通過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列席有關會議等,著力發現被巡察單位在落實“兩個責任”、遵守組織紀律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四)從查閱資料中發現問題。按照巡察進駐前向被巡察單位開列的《準備清單》,查閱被巡察單位近幾年來黨組織會、班子會、中心組學習會、民主生活會等會議記錄。檢查黨的領導方面。如:查看黨組織貫徹中央和上級黨委決策部署會議記錄、文件材料等;檢查黨的建設方面。如:查看黨組織議事規則,本單位黨員、黨組織、黨費收繳情況、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制度規定、“三會一課”制度執行情況等;檢查全面從嚴治黨方面。如:查看黨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制度規定,對重點領域、重要崗位廉潔風險管控的相關制度規定,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辦理情況,黨員干部違紀案件查處情況,對“四風”問題的整改、查處情況清單等;檢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方面。查看什么,《巡察工作手冊》對黨組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有專門的“六查六看”要求。從個別談話或問卷調查結果中發現相關問題的反映,也可通過調閱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等文字資料來印證反映問題的事實性。
(五)從信訪舉報中發現問題。巡察進駐后,巡察辦通過網絡、電視、報紙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公布巡察組電話、郵箱、信箱等聯系方式,巡察組通過張貼巡察公告,召開巡察動員部署會和懸掛意見箱等方式多渠道接受群眾舉報。要從眾多來信、來電、來訪中選取有價值可查性強的深入調查核實,進一步抓實問題。
總之,巡察發現問題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線,怎樣發現問題,還需要不斷的實踐和總結,切實提高巡察工作的水平和質量,使巡察更好的發揮“尖兵”和利劍作用。(紅河縣委巡察辦 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