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之以恒正風肅紀,近日,劍川縣聚焦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對一些單位部門存在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改,糾正違規資金139.61萬元。
在州委巡察和縣委巡察中發現,一些單位存在違規發放津補貼、評審費、項目驗收費,違規報銷車旅費、景點門票,違規使用專項資金發放補助等7個方面問題。劍川縣紀委針對巡察發現問題,下發《關于州委第三巡察組及縣委巡察中發現部分單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整改方案》,明確了20個問題的整改事項。
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全縣各級各部門按照要求,深入排查各層面、各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對2016年以來的公務支出票據逐一清理核實,逐條盤點、逐項整改,對違規發放值班費、評審費、項目驗收費問題及時清退,違規公款吃請費用責令相關人員個人承擔,并及時上繳。
為確保整改范圍全覆蓋,由派駐紀檢監察組、鄉鎮紀委負責督促整改,并由縣紀委監委各紀檢監察室加強對聯系鄉鎮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進行督促指導,層層傳導壓力,確保整改問題高質高效完成。對監督發現的典型問題,嚴查快辦、通報曝光;對財經紀律執行不規范的人員進行誡勉談話;對敷衍塞責、應付了事的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倒逼工作落實。
專項整改期間,劍川縣78個單位部門發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59項,已整改109項,正在整改50項,共糾正違規資金139.61萬元。(龐曉麗 張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