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在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中,制定出臺年度檢查考核辦法,將日常考核納入年度檢查考核的組成部分,建立通過日常考核、半年考核、年終考核三項考核綜合評定全年考核成績的考評機制,把年度考核分解于階段考核和日常考評,評“績”于“常”,切實解決檢查考核重“痕”不重“績”、留“跡”不走“心”的問題,進一步提升檢查考核實效。
檢查考核辦法明確規定,檢查考核成績評定采用百分制,按照日常考核占10%、半年考核占30%、年終考核占60%的比例,三項考核成績折算后相加成為各簽責單位的年度考核成績。現行考核辦法較以往考核辦法實行的年終一次性考核,優點在于將年度評“績”進行了時間分段,融化于日常監督檢查工作中,既提高了評“績”的準確性,也防止了簽責單位日常工作抓不緊抓不實、臨考前趕制甚至編造工作痕跡應付檢查考核、檢查考核重痕跡輕實績等問題。
同時,日常考核納入年度檢查考核后,將促使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市紀委監委機關各部室、派駐紀檢監察組加強對聯系簽責單位和被監督部門的日常走訪,及時掌握情況,督促各簽責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把工夫下在日常、抓成常態,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問題,提高工作質量,提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水平。
此外,市紀委監委統籌抓好現行考核辦法的執行,在強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強簽責單位督促、夯實考評基礎的同時,認真做好考評日常工作,及時進行日常評分統計和整改工作的督促,確保檢查考核工作嚴肅、準確和實效。在對上年度實行現行考核辦法考核評定2個“基本合格”單位和4名“基本合格”市管領導干部后,市紀委監委加強對“掉隊”單位和人員的日常檢查,督促整改落實,既收到了良好效果,也確保了考核實效。(杜永祥 楊永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