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迪慶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環保領域監督作為重要職責,擺在重要位置,堅持抓早抓小,突出監督重點,創新監督方式,不斷提升監督的針對性、有效性,落細落實監督責任,為推動全州生態環境良好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持續推進環保督察整改。以迪慶州環保督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名義,制定整改方案,根據反饋問題清單梳理涉及整改部門的整改措施、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為整改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通過采取專項督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多次對各縣(市)、州級相關部門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進展情況進行現場督察。在中央第六環保督察組進駐云南開展“回頭看”期間,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加強應急值守,全力以赴做好邊督邊改工作,順利圓滿完成“回頭看”工作,中央環保督察組轉辦的9個群眾舉報轉辦件全部辦結。各縣市(區)加大督察發現問題整改力度,通過環保督察,有力促進了各級領導干部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提升了全州上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動綠色發展的意識,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得到不同程度解決,一些反饋問題整改取得明顯成效。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涉及迪慶州的整改任務有23項,已完成16項;省級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涉及迪慶州的整改任務有19個方面44項問題,已完成24項。
壓實環保責任。切實用好迪慶州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州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辦公室、州環境保護督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州污染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四個抓手,開展省、州、縣三級聯動巡察執法,組建迪慶州委、州政府專項督查組開展專項督查,進一步壓實各級各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嚴格責任追究。出臺《迪慶州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環境保護工作責任規定》《迪慶州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將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分解壓實到各級各部門,督促各級領導干部落實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嚴格生態環境責任追究,對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監管責任落實不力,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黨員干部嚴肅問責,今年以來,全州共辦理環境問題線索14件,通報批評2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2人,談話誡勉1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的單位1個,約談黨政領導干部5人次,提醒談話41人次,發出監察建議書3份。(李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