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洱市開展201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這次檢查考核由市委常委帶隊,市紀委常委、市監委委員擔任組長,此次檢查考核工作不再要求被檢查考核單位每項工作都提供規范的“痕跡”材料,變“靜態”檢查評分為“動態”考核評價。
該市在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方案和進行業務培訓時,特別強調要改變以往拿著檢查考核量化標準對照檢查相關“痕跡”材料的做法,充分發揮檢查考核組的主觀能動性,采取不同方式,運用不同方法對被檢查考核單位一年來的工作進行更客觀更有效地評價。
“汪副局長!你介紹一下你們單位接待是怎樣做的?”負責瀾滄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的市委第二考核組長延伸檢查縣水務局時問。
該縣水務局副局長說:“首先要有公務接待函,需經局主要領導批準,由辦公室安排工作餐,10人陪餐不超3人,不上高檔菜肴和煙酒,公務卡結賬,報賬時需附公務接待函、審批單、菜單、小票、發票,要經過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簽批,主要領導審批,財務審核把關。”
在延伸到瀾滄縣南嶺鄉時,考核組問:“張書記!你們是怎樣落實監督責任的?”
南嶺鄉紀委書記回答說:“按照各級紀委全會精神的要求,把監督責任壓實到站所、村組。對鄉、村干部的紀律作風進行明查暗訪,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對站所長和村干部開展廉政提醒談話,對有不良反應的村干部進行誡勉談話等。”接著,她拿出鄉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和開展廉政談話的原始記錄本交給考核組。
在與某單位黨組主要負責人進行談話時,他說單位已安排專人具體抓落實,而對自己如何做的卻說不出其所以然。檢查考核組當即對該單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進行了提醒談話,指出領導班子對落實“兩個責任”存在的問題,要求及時進行整改。
“這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把重點放在工作效果上,不以材料論成績,既減輕了我們的工作量,也避免了檢查考核前突擊補材料的弊端,值得贊!”市直單位一名干部在接受檢查考核后說道。(蘇賢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