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省的統一安排部署,迪慶州按照“快速啟動、高效落實、從嚴從實、全面清理”的原則,對全州308個單位開展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活動,5574名公務員進行了承諾。
此次專項整治活動嚴格按照“八個凡是”工作法,及時研究部署,及時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時下發通知,明確將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整治作為嚴禁違反黨的組織人事紀律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進行安排部署,全面壓實整治工作主體責任。迪慶州委組織部通過采取“電話線+網線”雙管齊下、“線上和線下”同步解讀的方式,對此次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的相關政策進行了全面的解讀和耐心答復。同時把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納入全州組織系統信訪舉報查核的重點內容,對各單位提供的財政供養人員信息進行嚴格的審核把關,并向社會公布了《關于接受全州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問題線索舉報的公告》,廣泛接受社會的舉報和問題線索,確保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家喻戶曉,不漏一人。針對個別部門存在的主觀認識不到位、政策傳達不及時、沒有開展數據比對等情況,及時下發《關于全面做好公務員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相關工作的補充通知》,就開展動員部署、自查自糾、數據比對校核、結果公示等方面的要求進行重申。
通過全面的清理整治,目前全州已沒有公務員參與違規經商辦企業等活動,整治工作已初見成效。(肖麗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