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鎮雄縣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準確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處理黨員干部385人次,既實現用紀律管住大多數的目標,又體現對黨員干部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
防微杜漸。對反映黨員領導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作風方面問題以及在工作中發現的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采取提醒談話、批評教育、函詢、誡勉談話等方式“咬耳扯袖”,及時提醒、及早防范,讓“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防止小錯釀成大禍。運用第一種形態214人次,占“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55.5%,其中,函詢7件7人,約談72人,通報84人,誡勉45人,責令書面檢查6人。
管住“多數”。抓好問題線索分類處置,對自律不嚴、常態化監督不力而觸碰黨紀黨規“底線”的黨員干部,堅持動輒則咎,通過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調整等方式,及時處理和糾偏,讓違紀黨員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得到警醒,汲取教訓,促使其收斂、知止。運用第二種形態121人次,占“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31.4%,其中,黨內警告52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34人;政務警告10人,政務記過16人,政務記大過1人,政務降級5人,免職1人,責令辭職2人。
嚴懲“少數”。持續保持懲治腐敗的高壓態勢,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的黨員干部,堅持“零容忍”態度,堅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嚴肅查處嚴重違紀的黨員干部,給予重處分、作出重大職務調整,對涉嫌違法的,除紀律處分外,堅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運用第三種形態36人次,占“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9.3%,其中,撤銷黨內職務1人,留黨察看8人,開除黨籍24人;政務撤職1人,政務開除2人。運用第四種形態14人次,占“四種形態”處理總人次的3.6%。(艾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