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理州紀委監委牢牢把握監督第一職責,堅持把監督擺在首位、挺在前面,通過強化問題線索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嚴格責任追究等環節,把執紀問責作為保證監督檢查實效的強力手段,著力提高監督效能。
強化問題線索管理。認真落實《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辦法(試行)》等四項制度,規范問題線索管理,抓實問題線索移送、排查、處置各個環節。對去年以來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派駐機構收到的問題線索進行“大起底”,對公職人員失職失責問題線索進行梳理排查,并對辦理質量進行“回頭看”。州、縣市紀委監委信訪室、案管室、紀檢監察監督室、黨風政風監督室、各派駐機構等部門結合實際建立失職失責問題線索管理臺賬,認真分析,快速處置,做到問題線索流轉去向清晰、處置處理合法合規。
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將“四種形態”貫穿于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的監督執紀全過程,突出在運用好第一種形態上下功夫,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糾正,對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較小、失職失責情節較輕的問題進行約談函詢、通報誡勉,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通過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有效運用,真正構筑起公職人員履職盡責的“四道防線”,體現對黨員干部的嚴管厚愛。
嚴格責任追究。認真落實問責條例和省委實施辦法,出臺《大理州機關工作作風問責辦法》,明確將表態虛多實少、陽奉陰違,調查研究搞形式、走過場,服務意識淡薄,實施項目熱衷于打造“政績工程”,履責變推責,在位不在崗,在崗不盡責等14種情況列為問責情形,營造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氛圍,促進公職人員切實改進作風,推動中央和省州黨委重大決策部署有效落實。今年以來,問責黨員干部215人,重點對中央及省、州環保督察組交辦問題進行責任追究,共問責109名公職人員。(段玉華)